近年来,灵璧县审计局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聚焦主责主业,扎实推进研究型审计,为建设现代化美好灵璧提供审计监督保障。笔者作为一线审计人员,深刻体会“四个不断”是推进研究型审计的重要途径。
一、不断完善“审计事前服务”做实研究型审计
明确审计证据收集要求,尽可能减少审计证据调整要求,避免审计证据收集工作的不可靠、低效率,应作为研究审计的事前服务原则。在审计项目开始之前,把对审计证据收集方法、人员安排及相关工作关系协同的事前设计,作为完善审计事前服务的主要内容。以经济责任审计为例,应确定审计项目内容与人员分工,包括但不限于:按照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要求,对同一决策,从前期沟通、准备,到相关会议、决策过程、决策依据、决策调整、执行管理、最终结果评价等审计证据的需求,应纳入领导干部所辖部门具体工作人员的工作要求之中。同时,审计事前服务还要为证据收集人员提供便捷、独立的方式,将相关资料送达分析人员、审计负责人。除此之外,事前服务还要考虑对业务工作的实际影响,以寻找更优化、智能化的审计证据收集方式。
二、不断优化“事中跟踪服务”做实研究型审计
根据研究型审计资源分配、人员分工情况,审计人员对审计证据收集的研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审计证据的质量和数量的适当性;二是审计证据收集流程的合理性。研究型审计除了对日常审计证据进行随机现场抽查、审计观察,运用分析程序等审计方法进行监查外,还要验证其信息质量,并与证据收集人员进行沟通,分析审计证据对决策、支出等资源运用情况的反映程度,收集的便利性等内容,形成研究成果。据此,完善审计流程,优化全样本证据收集方法,以提供更适当的审计证据。另外,审计机关对于审计证据收集方法、流程的研究成果,在不增加原有审计工作量的前提下,通过多方面的交流、指导与培训,用于持续优化审计流程,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同时,还要提供审计对象的工作流程优化建议,以便于其根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更好地实现其相关责任。
三、不断提高“事后反馈服务”做实研究型审计
从事前的审计信息收集设计到事中的审计证据链优化,以及对审计对象原有工作流程提出的审计建议,研究型审计是否有成效,决定于后续实践及长远的跟踪调研。研究型审计在事前、事中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需要在研究后进行综合判断,确定改进方案或建议,提高事后反馈服务。审计机关须将研究成果用于审计事前服务,对审计对象的整改提供有效建议,形成正向反馈机制,促使审计对象对履职尽责认识的深化,实现审计“免疫”功能。
四、不断创新“为人民服务”做实研究型审计
审计工作的自我更新,要立足于实时动态审计,实现审计沟通、证据收集、分析、评价等审计工作的持续优化,高质量实现人民对全社会全领域的监督需求。研究型审计从完善审计证据链,到审计全覆盖工作的常态化,再到以审计研究促使审计对象工作改进的动态往复,构成了审计机关与审计对象协作中的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的有机良性循环。随着审计的全覆盖,这一循环可以扩展至所有领域,最终不断满足人民对审计提出的新要求,满足社会主义各项工作的公开化、透明化,形成全员参与、全民互信的社会协作机制,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公开、公正、公平,各尽所能的优良环境。(灵璧县审计局 宋荣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