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安徽省委编办、安徽省发改委、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皖卫函〔2023〕162号)文件精神,灵璧县2023年继续组织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免除学费和免缴住宿费等优待政策,毕业后分配至我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依据就业单位编制总量设置的岗位内,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
一、培养计划
我县2023年培养计划共12个名额,其中:本科人才培养计划6人,专科人才培养计划6人。
本科学制五年,计划培养6人,其中:临床医学专业2人,中医学专业2人,口腔医学专业2人。培养任务由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1人,口腔医学专业1人)、蚌埠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1人,口腔医学专业1人)以及安徽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专业2人)共同承担。
专科学制三年,计划培养6人,其中:临床医学专业2人,中医学专业2人,口腔医学专业2人。培养任务由合肥职业技术学院(临床医学专业1人)、皖北卫生职业学院(临床医学专业1人)、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口腔医学专业1人)、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口腔医学专业1人)以及亳州职业技术学院(中医学专业2人)共同承担。
二、培养对象
主要招收农村生源,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市、区)生源。培养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毕业后志愿投身于我省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
(二)报考本科需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分别达到本科第二批次或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填报定向专业志愿;
(四)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医学院校和订单定向县(市、区)卫生健康委签署定向培养和就业协议书。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在学期间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
三、待遇和相关政策
(一)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4290元/年·生),免缴住宿费(1000元/年·生),并补助生活费(3000元/年·生),所需经费由中央和省财政予以补助。专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3850元/年·生),免缴住宿费(800元/年·生),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在医疗卫生支出中予以补助。
(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毕业后,按照定向就业协议规定到定向就业单位服务6年(含试用期)以上,在依据定向就业单位编制总量设置的岗位内,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
四、招生录取工作程序
(一)志愿报考该定向就业计划的考生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时间安排上网填报本科或专科提前批次志愿。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投档,由培养医学院校按照招生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8月中下旬录取名单印发至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需求市、县(市、区)及各培养医学院校,同时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安徽省卫生健康委网、安徽省教育厅网公布。
考生被录取后请及时与当地县卫健委联系,签订定向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根据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毕业时间,提前预留编制岗位,落实岗位和工资待遇等接收准备工作,并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做好派出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相关工作,确保免费医学生毕业后按定向就业协议落实岗位和待遇,安心参加相关培训。
(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的履约情况纳入医师诚信管理;毕业后未按定向就业协议到指定服务单位工作,或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违反规定流动的,按照《安徽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违约处理的若干规定(暂行)》(卫科教秘〔2015〕340号)和《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
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卫科教秘〔2020〕206号)等进行处理。
欢迎我县考生踊跃报名2023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专业志愿!
咨询电话:0557-6082284 灵璧县卫健委人事股 刘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