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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人民政府关于汪玉凤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文章来源:灵璧县政府办浏览量:发表时间:2022-08-22 16:28 责任编辑:LB_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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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政人〔202224号  

经研究决定:

汪玉凤任灵璧县第一初级中学校长,免去其灵璧县第六中学副校长职务;

黄梅任灵璧县第六中学副校长(聘期三年),免去其灵璧县第一初级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马兆军灵璧县第六中学校长职务。

 

202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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