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8号)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灵璧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设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题,集中公开市级重大建设项目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

《灵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灵璧县第二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文章来源:灵璧县政府办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08-16 15:30 责任编辑:LB_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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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灵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灵璧县第二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7-2379039

地址:灵璧县虞姬大道与汴河路交汇处(岳罗河城市公园南侧)

邮编:234200

项目名称:灵璧县第二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宿州市灵璧县灵房路201省道西侧

建设单位:灵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宿州市灵璧县灵房路201省道西侧,总投资为7500万元,占地面积48.36亩,建设年产300吨碳纤维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生活污水利用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医疗废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消毒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再次处理后排入河。

2、废气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采用地埋式,加盖密闭,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措施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降噪措施

4、固废:医疗废物、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灵璧县环保局网站上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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