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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灵璧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文章来源:灵璧县统计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19-09-15 08:44 责任编辑: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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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全县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国家、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经济社会保持了稳中向好的发展势头。

一、综   

年末全县总人口128.84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94万人,出生率为15.04‰。全县常住人口104.4万人。

2018年末户籍人口及构成                

单位:万人

指 标

年末数

比重%

年末户籍人口

其中:城镇

乡村

其中:18岁以下

18-34岁

35-59岁

60岁以上

128.84

20.67         16.04

108.17       83.96

33.06         25.66

35.30         27.40

42.31         32.84

18.17         14.10

初步核算,全年全县生产总值222.6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7.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2.25亿元,增长3.2%;第二产业增加值74.10亿元,增长6.8%; 第三产业增加值96.30亿元,增长11.3%。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1327元,比上年增加1697元,增长8.6%。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25.6:33.7:40.7,调整为23.5:33.3:43.2.

年末从业人员72.21万人,比上年增加3.04万人。其中,第一产业30.09万人;第二产业20.25万人,第三产业21.87万人。

二、农   

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22.86万公顷,下降1.50%。其中,小麦面积11.06万公顷,下降1.68%;玉米面积8.46万公顷,下降1.73%;大豆面积3.32万公顷,下降0.35%。油料种植面积0.33万公顷,增长8.8%;棉花种植面积411公顷,下降10.5%;蔬菜及食用菌种植面积0.79万公顷,增长3.0%。

全年粮食总产量105.65万吨,下降2.9%。其中,小麦总产量58.88万吨,下降5.5%;玉米总产量41.97万吨,增长0.2%;大豆总产量4.74万吨,增长6.1%。全年棉花总产量457吨,下降9.1%;油料总产量15771吨,增长7.5%;蔬菜及食用菌产量32.66万吨,增长3.2%。园林水果产量6.36万吨,下降3.3%。

全年肉类总产量9.57万吨,增长3.5%。全年禽蛋产量9.20万吨,增长5.7%。

全年农用化肥施用量(折纯)7.46万吨,下降3.7%。农药使用量1885吨,下降3.4%。 农村用电量24675万千瓦时,增长2.2%。水土保持能力有效提升,有效灌溉面积完成10.43万公顷,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62%。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6.8%;全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长15.2%。

年末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55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8.94亿元;实现利润总额9.57亿元。全县工业用电量26150.61万千瓦时,增长22.0%。

规模以上工业统计的主要产品产量中,鲜、冷藏肉下降3.8%,小麦粉增长4.5%,饲料增长5.2%,人造板增长172.6%,服装下降10.1%,商品混凝土增长18.3%。

全年累计完成建筑业增加值13.05亿元,增长4.0%;具有建筑业资质的独立核算建筑企业共22家,完成总产值29.01亿元,增长20.8%;房屋竣工面积111.91万平方米,竣工房屋价值13亿元。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2%。其中一产投资增长113.2%,二产投资下降8.9%,三产投资增长22.8%。全年工业投资下降8.7%,其中技改投资增长35.8%。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30.48亿元,增长39.3%,其中住宅投资22.52亿元,增长55.0%。年末住宅竣工面积41.25万平方米,增长36.8%,房地产销售面积94.55万平方米,增长46.7%。

五、国内贸易和对外经济

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4.77亿元,增长12.6%。其中,城镇消费品零售额51.93亿元,增长12.5%;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2.84亿元,增长12.9%。批发业商品销售额65.54亿元,增长11.1%;零售业销售额98.29亿元,增长14.3%。农村网络零售率21.6%。

全年完成外贸进出口5615.1万美元,增长52.7%,其中:出口5589.03万美元,进口26.04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0885万美元,增长1.5%。

六、交通、邮电和旅游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通信业全年实现增加值5.26亿元,增长5.0%。全县公路里程578公里,建成农村道路2409公里。

年末固定电话用户数2.5万户,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14.9万户,比上年增加1.4万户。

全县创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112个,创建4A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1个、3A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9个,创建省级生态乡镇8个、生态村24个。首届“印象浍塘沟”鸬鹚捕鱼民俗文化节成功举办。

七、财政和金融

全县财政总收入15.01亿元,增长20.1%。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0.02亿元,增长18.8%。全年税收收入9.57亿元,增长18.0%。财政支出54.84亿元,增长14.7%。其中,教育支出增长19.1%,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支出下降2.4%,城乡社区支出增长2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44.0%,农林水支出下降6.7%,住房保障支出增长168.4%。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存款余额299.20亿元,增长7.1%。其中,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81.69亿元,增长10.8%。金融机构贷款余额159.62亿元,增长32.0%。金融机构存贷比53.3%。

2018年末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及比年初增减

单位:亿元

指   标

年末数

比年初增减

各项存款余额

其中:住户存款

        非金融企业存款

        广义政府存款

各项贷款余额

 其中:住户贷款

    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

299.20

201.22

39.96

58.01

159.62

85.95

73.66

19.94

19.51

5.23

-4.8

38.68

20.18

18.5

八、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225元,增长8.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974元,增长9.8%。全年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69.38万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76万人。年末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达108.39万人。

九、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

2018年全县幼儿园178所,在校生48019人,专任教师3136人;普通小学121所,在校生109829人,专任教师4871人;普通中学37所,在校生49995人,专任教师3799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3所,在校生12272人,专任教师444人。

全年专利授权专利277件,全年高新技术企业34家。

宿州首个中田协A1类马拉松赛事灵璧国际半程马拉松赛、第二届县直机关职工运动会成功举办,建设10个乡镇多功能球类运动场和健身广场,改造提升16个乡镇、建设260个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十、卫生和社会服务

全县建成标准化卫生室91个,拥有卫生机构 50个。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 21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个,其他卫生机构4个,县级医院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9个。全县实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3365张,技术人员4091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149人。

灵璧县连续六届被评为省级双拥模范县。全县建成残疾人之家17个,残疾人工作站99个,乡镇公益性公墓8个。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277件。

全县各类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43个,床位8055张。社区服务中心20个,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100%。开工建设棚改6473套,完成配电网改造升级工程54个,实现动力电村村通。

十一、资源与环境

全县打掉黑社会犯罪组织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8个、犯罪团伙11个。取缔“散乱污”企业152家,47个建筑施工项目严格落实“6个百分之百”制度。10蒸吨以下锅炉229台全部整改到位。打掉非法盗采团伙11个,修复矿山8个,查处城区渣土运输违法案件54起,取缔露天夜市排挡(烧烤摊)52家,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256家。

全县大小河流16条、水库8座,三级河(段)长612人,完成截污229处。完成北沱河、奎睢河流域沿河两岸2000米范围内土壤污染监测修复与汴河南岸垃圾站土壤污染治理项目,将闵庄垃圾堆放点改建成滨河生态公园。

全县已建成运行粪污处理设施的养殖场达496家,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成运行比例达97.8%,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84.2%。

开工建设城区地表水厂1座,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8处。

全县设立三级林长共503人,新增造林10000亩,创建省级森林城镇1个、省级森林村庄4个,森林覆盖率突破21%。

午秋两季秸秆禁烧实现零火点,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49%。

全县污水处理厂2座,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达到100%。

初步核算,全年全社会综合能源消费量(等价值)67.45万吨标准煤,增长3.29%,单位GDP能耗0.3115吨标准煤/万元,下降4.07%。

注:[1]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幅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国家统计局对三次产业和行业实行相对分离的划分标准,第一产业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指工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5]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和房地产开发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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