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灵璧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灵璧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人口总量
常住人口[2]为974720人,与2010年灵璧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975308人相比,减少588人,下降0.06%,年平均下降0.01%。
图1-1 灵璧县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二、户别人口
共有家庭户[3]325599户,集体户6022户,家庭户人口为948342人,集体户人口为26378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1人,比2010年灵璧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48人。
图2-1 灵璧县历次人口普查家庭户人口及平均每个家庭户人口数
三、性别构成
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93895人,占50.67%;女性人口为480825人,占49.33%。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灵璧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1.76提高为102.72。
图3-1 灵璧县历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构成
四、年龄构成
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60614人,占26.74%;15-59岁人口为547482人,占56.17%;60岁及以上人口为166624人,占17.0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38883人,占14.25%。与2010年灵璧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4.9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6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2.6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3.85个百分点。
图4-1 灵璧县历年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1755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524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0937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8598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灵璧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973人上升为8388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9314人上升为1797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0810人下降为3173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5038人上升为29341人。
图5-1 灵璧县历年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六、平均受教育年限[4]
与2010年灵璧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7.68年提高至9.44年。
图6-1 灵璧县历年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
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31302人,与2010年灵璧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74739人,文盲率[5]由10.87%下降为3.21%,下降7.66个百分点。
图7-1 灵璧县历年15岁及以上文盲人口及文盲率
八、城乡[6]人口
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54086人,占36.3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20634人,占63.67%。与2010年灵璧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07691人,乡村人口减少108279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1.06个百分点。
图8-1 灵璧县历年人口普查城乡人口
注: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且户口在本乡镇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5]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6]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