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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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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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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1.确需填堵原有河道沟汊、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的,区域范围内来水(降雨、其他来水等)应经由规划或已建截沟、暗管(涵)排出方案。 2.符合江河流域或区域的综合规划、城市防洪规划及水资源保护等专项规划. 3.符合城市及其区域整体规划。 4.按有关规定,属于设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管理权限范围。 5.影响第三者合法的水事权益的,应当附具第三者的承诺书或有关协调意见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 必要 复印件3份 原件真实有效 查看
协调意见书 必要 原件3份 原件真实有效 查看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的补偿措施实施方案 必要 原件3份 字迹清晰,加盖公章。 查看
城市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必要 原件3份 字迹清晰,加盖公章。 查看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批申请表 必要 原件3份 原件真实有效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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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批论证报告 必要 原件3份 原件真实有效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网上申请或直接到窗口报送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
2.审查: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材料,具体办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提出办理意见;并根据申请材料、办理意见,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3.办结: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对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3个工作日 灵璧县水利局 程雅群 受理岗 根据受理标准,窗口人员受理通过,确定审查方式,打印带二维码的受理通知书,受理不通过,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
审查 0.3个工作日 灵璧县水利局 陈琳 审查岗 对申请材料进行业务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办结 0.4个工作日 灵璧县水利局 程雅群 办结岗 办结政务服务事项。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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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由业主自行委托有相应咨询资质单位,不作指定。
填堵水域、废除围堤方案实际上类似涉河建设方案和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水利部门只是对该事项的专项审查意见,还须经县政府同意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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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7-2379046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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