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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购买自住房商业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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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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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必要 原件1份 偿还购买自住房商业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示例样表 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必要 原件1份 偿还购买自住房商业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示例样表 查看
备案过购房合同 必要 原件1份 偿还购买自住房商业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示例样表 查看
贷款合同 必要 原件1份 偿还购买自住房商业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示例样表 查看
银行卡 必要 原件1份 偿还购买自住房商业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示例样表 查看
贷款银行提供贷款对账单 必要 原件1份 偿还购买自住房商业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提供要件材料,依规受理或不予受理。
2.办结:根据审查意见,决定是否同意职工提取申请,同意的办理住房公积金支付手续,不同意的说明理由。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宿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灵璧县管理部 邱旭 受理岗 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受理通过。
办结 0.5个工作日 宿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灵璧县管理部 袁莉 审查岗 符合条件,予以办结。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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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可以,提取额度不超过上一年度的已还款本息。提前还款需本人先偿还贷款,后提取住房公积金账号金额,无法使用公积金直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解除劳动关系公积金账户需封存6个月可以提取本人公积金。
12个月或12个月以上可以办理一次。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0557-2379060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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