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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举报“制黄”“贩黄”、侵权盗版和其他非法出版活动有功人员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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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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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举报下列行为: (一)出版、制作、印刷、复制、发行、传播淫秽出版物的行为; (二)出版、制作、印刷、复制、发行、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违禁出版物的行为: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的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宣扬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以及法律、法规禁止含有的内容; (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作品的行为; (四)盗印、盗制或者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物; (五)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发行业务; (六)伪造、假冒出版单位或者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 (七)擅自印刷或者复制、发行境外出版物,非法进口出版物; (八)买卖书号、刊号、版号构成犯罪的行为;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非法出版行为。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身份证明 必要 复印件2份 相关部门事项信息共享可以查验后,申请人无需提供。 查看
奖励通知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举报奖励部门发放的的奖励通知(在查证属实、案件作出行政处罚或刑事立案、删除有害信息后30个工作日内,告知符合本奖励办法规定的举报人)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受理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线下窗口提交的申请;
2、审查: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法定形式的给予出具审查意见;
3、决定:根据申请,初审意见,在承诺办结实现内做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4、办结:符合条件,予以办结;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1个工作日 中共灵璧县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 何威威 受理岗 受理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线下窗口提交的申请。
审查 4个工作日 中共灵璧县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 高存号 审查岗 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法定形式的给予出具审查意见。
决定 4个工作日 中共灵璧县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 高存号 决定岗 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办结 1个工作日 中共灵璧县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 高存号 办结岗 符合条件,予以办结。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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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两人以上共同举报同一案件线索的,奖励金颁发机构确定奖金额后,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分配比例,协商不成的,由颁发机构裁决。
可以申请举报奖励。
(一)“扫黄打非”部门工作人员及其委托代理人或利害关系人的举报。 (二)属于申诉案件的举报。 (三)侵权盗版等行为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举报。 (四)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0557-2379025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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