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网上服务 > 办事指南

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核发初审

在线预约 咨询 分享

基本要素

展开

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申请特许猎捕证的程序如下:(一)需要捕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附具申请人所在地和捕捉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向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二)需要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附具申请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三)需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附具申请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向猎捕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申请表 必要 原件1份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
实施猎捕的工作方案 必要 原件1份 网上办理提供电子件,窗口办理提供纸质。 查看
证明其猎捕目的的有效文件或说明材料 必要 原件1份 查看
猎捕区域资源状况报告 必要 原件1份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受理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线下窗口提交的申请;
2、审查: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法定形式的给予出具审查意见;
3、决定:审查通过后作出决定,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法定形式的给予出具受理意见。
4、办结:符合条件,予以办结。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个工作日 灵璧县林业局 李娴 受理岗 受理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线下窗口提交的申请。
审查 0.3个工作日 灵璧县林业局 花建设 审查岗 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法定形式的给予出具审查意见。
决定 0.3个工作日 灵璧县林业局 周辉 决定岗 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办结 0.2个工作日 灵璧县林业局 李娴 办结岗 符合条件,予以办结。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

  • 7

    累计评价

  • 7

    非常满意

    占比  100.00%
  • 0

    满意

    占比  0.00%
  • 0

    基本满意

    占比  0.00%
  • 0

    不满意

    占比  0.00%
  • 0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1.为进行野生动物科学考察、资源调查,必须猎捕的;2.为驯养繁殖省二级保护以及其它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必须从野外获取种源的;3.为承担省级以上科学研究项目或者国家医药生产任务,必须从野外获取省二级保护以及其它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的;4.为宣传、普及野生动物知识或者教学、展览的需要,必须从野外获取省二级保护以及其它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的;5.因国事活动的需要,必须从野外获取省二级保护以及其它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保护野生动物的;6.为调控省二级保护以及其它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和结构,经科学论证必须猎捕的;7.因其他特殊情况,必须捕捉、猎捕省二级保护以及其它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野生动物的。
目前对猎捕的审核很严,我们通过严格审核,控制猎捕证的发放。
申请特许猎捕证的程序如下:(一)需要捕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附具申请人所在地和捕捉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向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二)需要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附具申请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三)需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附具申请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向猎捕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0557-2379047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指南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