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清单名称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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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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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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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180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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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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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1323003201078M4000118017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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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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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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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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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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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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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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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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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灵璧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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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灵璧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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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灵璧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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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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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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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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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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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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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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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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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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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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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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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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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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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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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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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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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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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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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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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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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网址(sz.ahzwfw.gov.cn)、预约电话(0557-2379044)、预约地点(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虞姬大道和汴河路交汇处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北厅一楼17-22号交通运输类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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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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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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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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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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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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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领取方式 |
无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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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0557-237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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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57-2379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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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号)第三章;第一节;第七条经营许可变更
(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许可事项、扩大经营范围的,按照有关许可规定办理。
(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法人代表的应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交《道路运输经营者变更备案登记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等的应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交上述材料及《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履行备案手续并换发许可证件。拟变更的经营地址不属于原发证机关管辖范围的,由原发证机关将《道路运输经营者变更备案登记表》移交变更后经营地址所在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由变更后经营地址所在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换发许可证件。
(三)减少经营范围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为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收回相应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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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每年1次(企业质量信誉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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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国务院令第406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五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三)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条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及车辆运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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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清单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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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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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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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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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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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1323003201078M4000118017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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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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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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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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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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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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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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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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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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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灵璧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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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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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灵璧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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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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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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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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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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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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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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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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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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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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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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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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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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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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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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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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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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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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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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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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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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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网址(sz.ahzwfw.gov.cn)、预约电话(0557-2379044)、预约地点(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虞姬大道和汴河路交汇处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北厅一楼17-22号交通运输类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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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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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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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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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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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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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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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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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领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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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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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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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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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号)第三章;第一节;第七条经营许可变更
(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许可事项、扩大经营范围的,按照有关许可规定办理。
(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法人代表的应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交《道路运输经营者变更备案登记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等的应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交上述材料及《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履行备案手续并换发许可证件。拟变更的经营地址不属于原发证机关管辖范围的,由原发证机关将《道路运输经营者变更备案登记表》移交变更后经营地址所在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由变更后经营地址所在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换发许可证件。
(三)减少经营范围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为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收回相应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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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每年1次(企业质量信誉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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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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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道路运输经营者变更备案登记表 |
必要 |
原件1份
|
|
见表格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必要 |
原件1份
|
|
无 |
示例样表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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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线上在安徽政务服务网申请;线下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均可办理;
2、受理:材料提供齐全工作日即时受理;(工作日即时受理)
3、审核:科室审核;(工作日即时审核)
4、审批:业务部门对提交过来的办事项进行审批,对于审批通过的填写相关审批意见;(工作日即时审批)
5、发证:窗口即时发证,可以邮寄寄出。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受理 |
0.2个工作日 |
灵璧县交通运输局 |
张梦玉 |
县政务中心交通局窗口工作人员 |
按不同项目的授权范围,分别行使审核备案、登记发证、决定受理、现场审批等权力;负责对本部门承诺审批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涉及本部门审批事项的联合办理等工作 |
无 |
审查 |
0.4个工作日 |
灵璧县交通运输局 |
张梦玉 |
县政务中心交通局窗口工作人员 |
1、组织协调本办的行政管理工作。
2、进行调查研究,收集信息,掌握情况,及时向办领导反映,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草拟本办综合性文件、报告、工作总结、工作安排和其他综合性文字材料。
4、拟订本办综合性的规章制度,并组织检查督促。
5、协调科室之间的工作,传达、督促办领导批示及交办的事项。
6、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筹办工作,对会议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7、承办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宣传工作。
8、检查督促财务管理工作,考核资金使用效果。
9、负责行政、党务、群工等各类文件收发,文书处理,印章管理,做好保密工作。
10、负责本办各类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11、负责组织协调本办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和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
12、负责本办车辆管理工作。 |
无 |
办结 |
0.4个工作日 |
灵璧县交通运输局 |
张梦玉 |
县政务中心交通局窗口首席代表 |
按不同项目的授权范围,分别行使审核备案、登记发证、决定受理、现场审批等权力;负责对本部门承诺审批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涉及本部门审批事项的联合办理等工作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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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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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私自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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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应当使用原件章,不得使用复印、扫描、打印的公章及电子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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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签名必须由本人使用黑色签字笔签署,签名章或私章不能代替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