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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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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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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1、权利人可以查询、复制全部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2、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状况;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及因执行公务需要的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与调查和处理事项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材料真实有效。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申请人到窗口申请在安徽政务服务网宿州分厅提交电子材料或到线下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办结:申请人领取查询结果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规范将登记资料归档。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灵璧县林业局) 赵运成 受理岗 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及标准,确定审查方式
办结 0.5个工作日 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灵璧县林业局) 赵运成 办结岗 办结材料,符合条件予以受理。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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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申请登记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全体申请人提出撤回登记申请的,登记机构应当将登记申请书以及相关材料退还申请人。
法人可以自行办理或者提供企业的委托书,由受托人办理。
工作证、公务查询证明、律师资格证、律师事务所委托证明、案件受理通知书、案件代理证明等。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0557-2379051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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