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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三无”人员入住福利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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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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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城镇“三无”人员(具有当地户籍的城镇居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入住协议 必要 0份 网上办理提供电子件,窗口办理提供纸质。 示例样表 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必要 0份 真实有效。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受理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线下窗口提交的申请;
2.审查: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法定形式的给予出具审查意见;
3.办结:符合条件,予以办结;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3个工作日 灵璧县民政局 魏伟 受理岗 受理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线下窗口提交的申请。
审查 0.3个工作日 灵璧县民政局 祝梦如 审查岗 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法定形式的给予出具审查意见
办结 0.4个工作日 灵璧县民政局 赵善忠 办结岗 符合条件,予以办结。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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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指城市非农业户籍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入住福利中心的“三无”人员的低保金交由福利中心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福利中心负责其本人的生活及其他费用
不可以,精神病与传染病人不能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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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7-2379017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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