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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期满后重新备案(第三类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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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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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经营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的。 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进行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品种、销售量、主要流向等情况的备案申请书;(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三)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免于提交本条第(四)项所要求的文件、资料。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备案申请书 必要 0份 字迹清晰。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详见填表说明。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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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必要 0份 管理制度应符合企业管理实际并正式发布,加盖企业公章。详见样本。 示例样表 查看
产品包装使用说明书 必要 0份 应包含品名、危险性概述、急救措施、消防措施、泄露应急处理、操作处置与储存等内容。详见样本。 示例样表 查看
营业执照副本 必要 0份 真实有效 示例样表 查看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必要 0份 材料真实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受理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线下窗口提交的申请;
2、办结:符合条件,予以办结。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灵璧县应急管理局 朱防震 受理岗 受理岗:1、负责热情接待群众,为服务对象提供政策法规及有关业务咨询;2、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收件登记和初步审查;3、负责针对申请材料不全情况,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需补齐补正的材料;针对不符合申请条件情况,及时将申请予以退回,并告知申请人退回原因;针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负责将申请材料流转到审核岗,做好流转登记。
办结 0.5个工作日 灵璧县应急管理局 胡芹 办结岗 办结岗:1、负责及时将办件结果传达至申请人,并对申请进行办结处理;2、负责对办件情况进行整理,制作相应案卷,形成办件台账;3、负责向申请人提供有关业务指导和政策解答。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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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不可以。
是指《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确定的可以用于制毒的非药品类主要原料和化学配剂。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分类和品种目录第三类1.甲苯☆2.丙酮☆3.甲基乙基酮☆4.高锰酸钾☆5.硫酸☆6.盐酸☆ 说明:带有☆标记的品种为危险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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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557-6880689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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