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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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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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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市场主体实行实名登记。申请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核验身份信息。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必要 原件1份 按示例表格填写。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提交《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人员身份证件可提交身份证或者社保卡,使用纸质材料提交的,黏贴于申请书。市场主体实行实名登记。申请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核验身份信息。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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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税证明材料 必要 原件1份 部门间实现信息共享后,审批部门通过信息共享方式获取,无需申请人提供。 查看
清算人的指定证明 非必要 原件1份 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的证明 查看
批准文件 非必要 复印件1份 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注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依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未规定有效期限,自批准之日起超过90日的,申请人应当报审批机关确认其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查看
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撤销登记的文件 非必要 原件1份 被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关闭的、该分支机构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登记的,提交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登记的文件 查看
营业执照 必要 原件1份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登录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在线提交申请材料或前往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即办件不需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办结:打印证书、文书,资料归档。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彭薇 受理岗 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收件登记和受理。
办结 0.5个工作日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彭薇 办结岗 负责及时将办件结果传达至申请人,并对申请进行办结处理。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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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可由原隶属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注销。
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后收缴执照正、副本和公章,并通知开户银行。
经营单位终止经营活动,应当申请注销登记。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0557-2379011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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