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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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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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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从事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合理、可行的经营方案;   (二)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运营车辆;   (三)有相应的经营管理人员、调度员、驾驶员和从业人员;   (四)与经营方案相配套的客运服务、安全管理方面的运营管理制度;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申请城市公交客运的可行性营运和经营方案 必要 原件1份 合法有效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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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车辆承诺书 必要 原件1份 合法有效 示例样表 查看
与经营方案相配套的经营管理制度 必要 原件1份 合法有效 示例样表 查看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必要 原件1份 合法有效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登录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在线提交申请材料或前往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即办件不需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查:审核申请材料内容,按实际需要开展书面审查或现场检查,提出审批建议,报分管领导审批。
3.决定:符合要求的,下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和有关证书;不符合要求的,下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对不予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办结:打印证书、文书,资料归档。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灵璧县交通运输局 张梦玉 受理岗 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收件登记和受理。
审查 0.5个工作日 灵璧县交通运输局 刘敏 审查岗 负责对照审查标准严格审查有关申请,在规定时间及时作出审查决定。
决定 1个工作日 灵璧县交通运输局 刘敏 决定岗 根据审查人提出的审查意见,由实施机关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的申请。
办结 1个工作日 灵璧县交通运输局 张梦玉 办结岗 负责及时将办件结果传达至申请人,并对申请进行办结处理。

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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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工作。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二)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三)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四)无吸毒或暴力犯罪记录;(五)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违规记录;(六)无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
申请办理客运公司首先在工商部门申请注册后方可申请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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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7-2379044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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