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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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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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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1)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居住身份证明、户口簿;(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3)借款人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无滞纳欠(缓)缴情况,且连续交纳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以上;(4)具有合法的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自筹资金支付的购房首期付款,达到规定比例;(5)借款人同意以所购住房作抵押,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必要 原件1份 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 示例样表 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 示例样表 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 示例样表 查看
存量房买卖合同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 示例样表 查看
房产交易申报单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 示例样表 查看
契税发票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 示例样表 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提供要件材料,依规受理或不予受理;
2.审批:对申请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同意职工贷款申请,同意的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不同意的说明理由;
3.办结:通知申请人,将审批好的材料交还申请人。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宿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灵璧县管理部 邱旭 受理岗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提供要件材料,依规受理或不予受理。
审查 0.3个工作日 宿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灵璧县管理部 赵运美 审查岗 对申请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同意职工贷款申请。
办结 0.2个工作日 宿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灵璧县管理部 邱旭 办结岗 通知申请人,将审批好的材料交还申请人。

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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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单身缴存职工或夫妻只有一方缴存公积金贷款上限45万,夫妻双方都缴存公积金贷款上限65万。
根据房龄,10年以内按照60%申请,超过10年不足20年的房子按照50%申请,超过20年的房子不予申请贷款。
放款过后不可再修改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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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7-2379060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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