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
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护照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真实、有效 | 示例样表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
受理 | 0.5个工作日 | 灵璧县医疗保障局 | 朱燕 | 受理岗 | 受理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线下窗口提交的申请。 | 无 |
审查 | 0.3个工作日 | 灵璧县医疗保障局 | 朱燕 | 审查岗 | 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法定形式的给予出具审查意见。 | 无 |
办结 | 0.2个工作日 | 灵璧县医疗保障局 | 朱燕 | 办结岗 | 符合条件,予以办结。 | 无 |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2次
累计评价
2次
非常满意
0次
满意
0次
基本满意
0次
不满意
0次
非常不满意
问题 | 解答 |
---|---|
参保人已连续2年(含两年)以上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含补缴),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中断缴费且中断缴费不超过3个月的,退役军人及其未就业配偶,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可补办居民医保参保手续,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前述人员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后补办居民医保参保手续的,设置6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保不予报销。 | |
在校大学生实行属地管理参保政策,建议在学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 |
未参保的群众可以自行修改姓名地址等基本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