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清单名称 |
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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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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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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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201400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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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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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1323003201406Y4002014002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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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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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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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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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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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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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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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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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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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灵璧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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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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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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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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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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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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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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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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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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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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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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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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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无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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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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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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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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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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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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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特别程序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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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网址(sz.ahzwfw.gov.cn)、预约电话(0557-6555285)、预约地点(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虞姬大道和汴河路交汇处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南厅一楼人社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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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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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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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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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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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结果领取方式 |
电子文件线上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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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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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0557-237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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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57-6555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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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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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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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
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2.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九条: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
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
3.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十条:参保变更登记的主要内容包
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缴费档次、银行账号、特殊参保群体类型、性别、民族、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性质、
户籍所在地址等。以上内容之一发生变更时,参保人员应及时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村(居)
委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4.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十四条:参保人员
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参保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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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清单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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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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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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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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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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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1323003201406Y4002014002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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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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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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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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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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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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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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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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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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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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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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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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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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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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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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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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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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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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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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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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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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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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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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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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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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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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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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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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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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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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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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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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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网址(sz.ahzwfw.gov.cn)、预约电话(0557-6555285)、预约地点(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虞姬大道和汴河路交汇处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南厅一楼人社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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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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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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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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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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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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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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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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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领取方式 |
电子文件线上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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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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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
咨询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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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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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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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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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
必要 |
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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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真实有效。 |
|
查看
|
基本信息变更后的有效证明材料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
材料真实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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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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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受理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线下窗口提交的申请;
2、办结:符合条件,予以办结。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受理 |
0.5个工作日 |
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王丽 |
受理岗 |
受理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线下窗口提交的申请。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王丽 |
办结岗 |
符合条件,予以办结。 |
无 |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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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次
累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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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次
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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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次
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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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次
基本满意
-
0次
不满意
-
0次
非常不满意
问题 |
解答 |
|
不可以申请。本人的基本信息变更需要使用本人的账号来申请,他人申请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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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保人员申请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重要参保信息的,须提交身份证、户口本、个人档案、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原工作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档案等资料,经审核与申请事项相符的,可以变更。
2.参保人员申请变更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一般信息的,凭身份证件到社保征缴经办机构直接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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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发现社保登记基本信息有误或发生变更的,需及时向所在单位反映并提交相关材料,由参保单位代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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