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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报停及恢复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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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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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要齐全,真实有效,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车辆照片 非必要 0份 此项材料需在政务网或政务服务窗口提交电子件或纸质件1份 示例样表 查看
机动车行驶证 必要 原件1份 此项材料需在政务网或政务服务窗口提交电子件或纸质件1份 示例样表 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必要 原件1份 此项材料需在政务网或政务服务窗口提交电子件或纸质件1份 示例样表 查看
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非必要 原件1份 此项材料需在政务网或政务服务窗口提交电子件或纸质件1份 示例样表 查看
车辆报停恢复申请表 必要 原件1份 此项材料需在政务网或政务服务窗口提交电子件或纸质件1份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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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非必要 原件1份 此项材料需在政务网或政务服务窗口提交电子件或纸质件1份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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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工作人员接收、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2.审查: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工作人员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4.办结: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5.送达:办理结果送达申请人。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3个工作日 灵璧县交通运输局 谷洋 交通运输类综合窗口 接收、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审查 0.2个工作日 灵璧县交通运输局 谷洋 交通运输类综合窗口 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办结 0.5个工作日 灵璧县交通运输局 谷洋 交通运输类综合窗口 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送达 0个工作日 灵璧县交通运输局 谷洋 交通运输类综合窗口 办理结果送达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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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第三十条,客运经营者和客运站经营者在取得全部经营许可证件后无正当理由超过180日不运营,或者运营后连续180日以上停运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拟报停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需持《车辆报停申请表》和拟报停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到原发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车辆报停手续,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暂时收回《道路运输证》。 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每年审验一次,车辆因故不能在年审终止期前审验的,应由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出具延期审验的书面证明,否则按未经年审的《道路运输证》实施行政处罚。
您好,按照《JT/T 415-2021 道路运输电子政务平台信息分类与编码》中6.4.5车辆营运状态代码表,从事道路运输车辆的当前状态主要有营运、停运、迁出(转籍)、报废、歇业、挂失、迁出(过户)、备案到外省、注销和其他。其中,停运指道路运输经营者向发证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车辆报停申请,营运车辆状态变更为停运;注销包括①营运车辆到达报废期限或者检验检测不合格不能继续从事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被注销的;②道路运输经营者因严重违章,车辆《道路运输证》被吊销处理的,车辆营运状态变更为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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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557-2379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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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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