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清单名称 |
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
|
目录子项名称 |
无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基本编码 |
000718026000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
|
实施编码 |
11341323003201078M400071802600001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网通办)
|
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到现场次数 |
0次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
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所属部门 |
灵璧县交通运输局
|
所属区划 |
灵璧县
|
实施主体 |
灵璧县交通运输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委托部门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内容 |
无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
划分标准 |
无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
下沉办理 |
否
|
通办范围 |
全县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阶段性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段 |
无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特别程序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 |
否
|
预约渠道 |
无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材料收取形式 |
无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结果领取方式 |
无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
监督方式 |
0557-2379110
|
咨询方式 |
0557-2379044
|
审查标准 |
与船舶检验证书中规定时限一致
|
年审年检 |
无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
2.《船舶建造重要日期记录管理规定》
|
目录清单名称 |
|
目录子项名称 |
无
|
事项类型 |
|
基本编码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
|
实施编码 |
11341323003201078M400071802600001
|
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网通办)
|
网上办理形式 |
无
|
到现场次数 |
0次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所属部门 |
灵璧县交通运输局
|
所属区划 |
|
实施主体 |
灵璧县交通运输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委托部门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内容 |
无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
划分标准 |
无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
下沉办理 |
否
|
通办范围 |
全县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阶段性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段 |
无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特别程序 |
|
是否支持预约 |
否
|
预约渠道 |
无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材料收取形式 |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结果领取方式 |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
监督方式 |
|
咨询方式 |
|
审查标准 |
与船舶检验证书中规定时限一致
|
年审年检 |
无
|
设定依据 |
|
展开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1、受理:受理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线下窗口提交的申请;
2、审查: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法定形式的给予出具审查意见;
3、办结:符合条件,予以办结。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受理 |
0.5个工作日 |
灵璧县交通运输局 |
谷洋 |
受理岗 |
受理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线下窗口提交的申请。 |
无 |
审查 |
0.3个工作日 |
灵璧县交通运输局 |
陈静 |
审查岗 |
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法定形式的给予出具审查意见。 |
无 |
办结 |
0.2个工作日 |
灵璧县交通运输局 |
刘哲 |
办结岗 |
符合条件,予以办结。 |
无 |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
8次
累计评价
-
8次
非常满意
-
0次
满意
-
0次
基本满意
-
0次
不满意
-
0次
非常不满意
问题 |
解答 |
|
1.已取得船名核准书(新建船舶时);
2.已取得《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重大改建船舶时);
3.已签订船舶建造(重大改造)技术合同,或已取得船舶建造图纸的初步申请确审;
4.船舶设计图纸清单已经得到批准,和业经船舶检验机构批准。 |
|
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的确认,由建造(改建)地直属海事管理机构的执法人员会同执行船舶检验任务的验船师与船舶所有人或定造人、船厂法定代表授权人在船舶实际建造(改建)地于相应日期四方共同现场实施,并实名签署相应阶段格式的《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书》。
|
|
如船舶未配备齐全《船舶建造重要日期记录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要求的相关完工图纸,但满足下列条件,海事管理机构仍可签署《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书(格式II)》,并在备注栏注明“船舶未配备齐全完工图纸”:实施建造检验的船舶检验机构签发了含限定船舶于2个月内配齐完工图纸遗留项目的检验报告,并签发有效期不超过2个月的条件证书。船籍港船舶检验机构与实施建造检验的船舶检验机构为非同一机构的,前述含遗留项目的检验报告应移转并经船籍港船舶检验机构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