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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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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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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国籍所在地新建船舶尚未开工前即可。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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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受理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线下窗口提交的申请;
2、审查: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法定形式的给予出具审查意见;
3、办结:符合条件,予以办结。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灵璧县交通运输局 谷洋 受理岗 受理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线下窗口提交的申请。
审查 0.3个工作日 灵璧县交通运输局 陈静 审查岗 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法定形式的给予出具审查意见。
办结 0.2个工作日 灵璧县交通运输局 刘哲 办结岗 符合条件,予以办结。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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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1.已取得船名核准书(新建船舶时); 2.已取得《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重大改建船舶时); 3.已签订船舶建造(重大改造)技术合同,或已取得船舶建造图纸的初步申请确审; 4.船舶设计图纸清单已经得到批准,和业经船舶检验机构批准。
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的确认,由建造(改建)地直属海事管理机构的执法人员会同执行船舶检验任务的验船师与船舶所有人或定造人、船厂法定代表授权人在船舶实际建造(改建)地于相应日期四方共同现场实施,并实名签署相应阶段格式的《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书》。
如船舶未配备齐全《船舶建造重要日期记录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要求的相关完工图纸,但满足下列条件,海事管理机构仍可签署《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书(格式II)》,并在备注栏注明“船舶未配备齐全完工图纸”:实施建造检验的船舶检验机构签发了含限定船舶于2个月内配齐完工图纸遗留项目的检验报告,并签发有效期不超过2个月的条件证书。船籍港船舶检验机构与实施建造检验的船舶检验机构为非同一机构的,前述含遗留项目的检验报告应移转并经船籍港船舶检验机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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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557-2379044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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