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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牌导游员、高中级导游员、小语种导游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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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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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被评定为金(银)牌导游员、获得高(中)级导游员或获得小语种导游员资格证书后,在本县(区)连续工作满x年。(各县区对导游员的具体工作年限由本县(区)决定),本事项须所在县(市、区)有相关奖励文件支持。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导游员资格证书 必要 0份 查看
在旅行社任职时间证明 必要 0份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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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申请人备齐所有申请材料,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所在县政务分厅或到本市文化和旅游局窗口(不设窗口的到县文化和旅游局)递交申请材料;
2.审查:县文化和旅游局根据本市相关规定进行材料审核;
3.办结:审核通过后,县文化和旅游局根据规定情况进行联办或转办,相关结果告知申请人。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个工作日 灵璧县文化和旅游局 刘伟 行政审批服务股 负责受理
审查 0个工作日 灵璧县文化和旅游局 丁建征 旅游发展中心 负责此业务的审批
办结 1个工作日 灵璧县文化和旅游局 刘伟 行政审批服务股 负责此业务办结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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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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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7-2379025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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