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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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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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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形式的灵活就业(即劳动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收入不固定、劳动关系不固定的就业形式)、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申报享受社保补贴。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真实有效 查看
社保缴费证明 非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材料真实有效。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受理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线下窗口提交的申请;
2、办结:符合条件,予以办结。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华杰 受理岗 受理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线下窗口提交的申请。
办结 0.5个工作日 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华杰 办结岗 符合条件,予以办结。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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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根据皖人社发87号《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二十一条规定,就业援助对象的户籍和社会保险关系同时转移的,应按照迁入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有关规定重新申请认定。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发放每人每月100元的职工医疗保险补贴,就业补助资金给予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350元,其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450元(新标准从2019年9月1日执行)。
就业困难人员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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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7-6555283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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