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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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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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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按规定提交表彰或奖励所需材料。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表彰申请表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网上办理提供电子件,窗口办理提供纸质。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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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网上办理提供电子件,窗口办理提供纸质。 示例样表 查看
个人履历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网上办理提供电子件,窗口办理提供纸质。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站,根据项目服务指南内容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到窗口报送材料或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申请,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2.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将申请材料交换到承办人核查,审批办负责人根据申请材料、初审意见按照审批授权审核签署意见;对材料技术性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窗口,并出具《补正通知书》。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取回退件,申请人可整改后重新申请。
3.决定:股室负责人或分管委领导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4.办结送达:窗口当场发放证书或依申请快递送达证书或批文。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当场说明理由,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灵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孟猛 受理岗 受理岗负责受理申请材料。
审查 0.5个工作日 灵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王允 审查岗 审查岗认真审核资料。
决定 0.5个工作日 灵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王允 决定岗 决定岗审核后作出是否批准申请的决定。
办结 0.5个工作日 灵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孟猛 办结岗 按照决定内容及时办结。

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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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对从事传染病预防、医疗、科研、教学、现场处理疫情的人员,以及在生产、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其他人员,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并给予适当的津贴。
1.控制传染源2.切断传播途径3.保护易感人群。
对因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抚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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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7-6082284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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