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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投入品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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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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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农作物种子在大田种植后,田间出苗、植株生长、作物产量、产品品质等受到时影响,双方当事人对造成事故的原因或者损失程度存在分歧。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鉴定申请书 必要 原件1份 材料真实完整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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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或当面告知。
2.审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勘察;上报审批。
3.决定:县负责人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审批通过,填写审批意见。
4.办结:根据实施机关负责人的批示,完成办理程序,EMS邮寄。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3个工作日 灵璧县农业农村局 张传良 综合岗位 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审查 0.3个工作日 灵璧县农业农村局 裴强 综合岗位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勘察、田间鉴定,签署鉴定书,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批。
决定 0.2个工作日 灵璧县农业农村局 裴强 综合岗位 根据审查人提出的《农业投入品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书》意见,实施机关负责人决定是否批准《农业投入品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书》。
办结 0.2个工作日 灵璧县农业农村局 张传良 综合岗位 办结,将相关受理审查等文书整理归档。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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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对现场鉴定书有异议的,申请人应当在收到现场鉴定书15日内向原受理单位或上一级职能机构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并说明理由。上一级职能机构对原鉴定的依据、方法、过程等进行审查,认为确需和可能重新鉴定的,应当按相关办法规定重新组织专家鉴定。再次鉴定申请只能提起一次。 当事人双方共同提出鉴定申请的,再次鉴定申请由双方共同提出。当事人一方单独提出鉴定申请的,另一方当事人不得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本办法所称投入品是指农业生产中投入使用的消耗材料,包括种子、肥料、农药、农膜及生长激素、微量元素等。
种子质量纠纷处理机构根据需要可以申请现场鉴定;种子质量纠纷当事人可以共同申请现场鉴定,也可以单独申请现场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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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7-2379027

收费信息

  • 执收单位

    灵璧县农委

  • 收费项目

    农作物田间现场鉴定办法

  • 收费标准

    《农作物田间现场鉴定办法》,办法中规定了专家有偿服务,但具体费用没明确,可暂按专家费用付费。

  • 收费依据

    《农作物田间现场鉴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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