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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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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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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红十字会接受的捐赠财产应当是捐赠人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捐赠财产包括货币、实物、房屋、有价证券、股权、知识产权有形和无形财产。接受捐赠的实物应当具有使用价值,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标准。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原件合法有效。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受理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线下窗口提交的申请;
2、审查: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法定形式的给予出具审查意见;
3、办结:符合条件,予以办结。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个工作日 灵璧县红十字会 陈京琼 受理岗 受理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线下窗口提交的申请。
审查 0.5个工作日 灵璧县红十字会 陈京琼 审查岗 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法定形式的给予出具审查意见。
办结 0.3个工作日 灵璧县红十字会 陈京琼 办结岗 符合条件,予以办结。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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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红十字会依法接受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捐赠的款物,应当向捐赠人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
按照《中国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救助规则》,进行捐赠物资的分配和发放。分配到最终受益对象时,受益者名单张榜公布后造册并签名,发放的图片和情况逐级上报上级红十字会,并最终反馈给捐赠人。 重大自然灾害的捐赠物资接受国家和省级纪检、审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其它捐赠物资接受捐赠人委托的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
红十字会是面向大众的公益组织,红十字会接收和发放的物资与受灾受困群众的生存和生活密切相关,可接收衣物、食品、药品等物资。这些物资要求具有产品合格证,食品和药品有效期在一年以上,质量和卫生达到国家标准。由于我会无清洗、消毒和封装设备,为防止疾病的传播,确保受助者健康,对使用过或已开封的物资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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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7-6886079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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