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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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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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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1、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被撤回、撤销,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2、有下列情形之一,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 (一)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二)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 (三)食品经营许可依法被撤回、撤销,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 (四)因不可抗力导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形。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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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组织审查组对申请人的资料和场所进行核查。
3.决定: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4.办结: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受理事项,对办结事项进行整理归档。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个工作日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孙红梅 受理岗 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收件登记和受理。
审查 0.3个工作日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孙红梅 审查岗 负责对照审查标准严格审查有关申请,在规定时间及时作出审查决定。
决定 0.3个工作日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卓向阳 决定岗 根据审查人提出的审查意见,由实施机关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的申请。
办结 0.2个工作日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孙红梅 办结岗 负责及时将办件结果传达至申请人,并对申请进行办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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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   (一)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二)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   (三)食品经营许可依法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   (四)因不可抗力导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其他情形。   食品经营许可被注销的,许可证编号不得再次使用。
《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在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的材料。
可以,有效期未满但企业主动提出注销的,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注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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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7-2379056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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