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网上服务 > 办事指南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备案

咨询 分享

基本要素

展开

受理条件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可以按照以下规定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 (二)严重违反本所规章制度,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 (三)无正当理由连续停止执业满三个月的; (四)因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 基层法律服务所按照前款规定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注销手续。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必要 原件1份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 (二)严重违反本所规章制度,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 (三)无正当理由连续停止执业满三个月的; (四)因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 基层法律服务所按照前款规定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注销手续。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 (二)严重违反本所规章制度,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 (三)无正当理由连续停止执业满三个月的; (四)因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 基层法律服务所按照前款规定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注销手续。"/> 查看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必要 原件1份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示例样表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 (二)严重违反本所规章制度,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 (三)无正当理由连续停止执业满三个月的; (四)因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 基层法律服务所按照前款规定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注销手续。"/>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受理,办结;
2.办结:受理,办结;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个工作日 灵璧县司法局 李璇芷 二楼窗口 受理,办结
办结 20个工作日 灵璧县司法局 李璇芷 二楼窗口 办结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0% ,   评分0

  • 0

    累计评价

  • 0

    非常满意

    占比  0%
  • 0

    满意

    占比  0%
  • 0

    基本满意

    占比  0%
  • 0

    不满意

    占比  0%
  • 0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律师执业,应当取得律师资格和执业证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应当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合伙人、住所和修改章程的,应当由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同意后报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或者由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批准。
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提请所在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解处理。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0557-6024414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指南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