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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县级初审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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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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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符合《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省示范平台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设立、运营两年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资产总额不低于200万元,财务收支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科研院所,以及基于互联网等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创新服务的企业。 (二)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有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集聚服务机构5家以上。 (三)年服务中小企业100家以上;近两年服务企业数量稳定增长。 (四)用户满意度在80%以上;服务业绩突出,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 (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收费要有相应的优惠规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要不少于总服务量的20%;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服务目标。 (六)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主要负责人要诚信、守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从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占75%以上。 第十二条 省示范平台应满足以下至少一项功能要求: (一)信息服务。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手段,形成便于中小企业查询的、开放的信息服务系统;具有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功能,线下年服务企业数量100家以上;年组织开展的相关服务活动6场次以上。 (二)技术服务。具有组织技术服务资源的能力,具有专家库和新产品、新技术项目库等;具备条件的应开放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与中小企业共享;年开展技术洽谈、产品检测与质量品牌诊断、技术推广、项目推介和知识产权等服务活动5场次以上。 (三)创业服务。具有较强的创业辅导能力,建有创业项目库、《创业指南》、创业服务热线等;开展相关政务代理服务;年开展创业项目洽谈、推介活动5场次以上;年服务人数150人次以上。 (四)培训服务。具有培训资质或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备案,具有线上和线下培训能力,有完善的培训服务评价机制,年开展培训活动10场次以上;年培训人数1000人次以上。 (五)融资服务。年组织开展投融资对接、企业融资策划、推荐和融资代理等服务活动3场次以上;年帮助中小企业融资总额4亿元以上。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证明材料 必要 原件1份 包括:从业资格、资质(证明),授予的荣誉证书(证明)。此项如无可不提交。如提供电子件,电子件应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无涂改痕迹,可以为jpg格式或pdf格式。 查看
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书 必要 原件1份 包括营业证明、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及服务收支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或上一年度包含服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证明、开展服务的证明材料、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如提供电子件,电子件应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无涂改痕迹,可以为jpg格式或pdf格式。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受理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线下窗口提交的申请;
2、审查: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法定形式的给予出具审查意见;
3、决定: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4、办结:符合条件,予以办结。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1个工作日 灵璧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王鑫 受理岗 根据受理标准,窗口人员进行受理,打印受理通知书,确定审查方式。
审查 8个工作日 灵璧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王鑫 审查岗 按照审查标准对受理人进行相关审查。
办结 1个工作日 灵璧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王鑫 办结岗 将审查通过的允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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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是各地重点培育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最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
(一)凡符合本条所述申报标准和上条所述一项特征的中小企业,均可申报认定“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依法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三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 2、是各地重点培育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最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5%。 3、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内达到全国前十名或安徽前五名,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一半以上。 4、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2%。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近两年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的; 2、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的; 3、有偷、漏税的; 4、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暂时没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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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557-6022194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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