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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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材料 | 必要 | 原件1份 | 包括:从业资格、资质(证明),授予的荣誉证书(证明)。此项如无可不提交。如提供电子件,电子件应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无涂改痕迹,可以为jpg格式或pdf格式。 | 查看 | ||
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书 | 必要 | 原件1份 | 包括营业证明、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及服务收支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或上一年度包含服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证明、开展服务的证明材料、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如提供电子件,电子件应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无涂改痕迹,可以为jpg格式或pdf格式。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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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灵璧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 王鑫 | 受理岗 | 根据受理标准,窗口人员进行受理,打印受理通知书,确定审查方式。 | 无 |
审查 | 8个工作日 | 灵璧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 王鑫 | 审查岗 | 按照审查标准对受理人进行相关审查。 | 无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灵璧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 王鑫 | 办结岗 | 将审查通过的允以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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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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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各地重点培育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最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 | |
(一)凡符合本条所述申报标准和上条所述一项特征的中小企业,均可申报认定“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依法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三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 2、是各地重点培育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最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5%。 3、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内达到全国前十名或安徽前五名,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一半以上。 4、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2%。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近两年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的; 2、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的; 3、有偷、漏税的; 4、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 |
暂时没有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