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真实合法有效 | 示例样表 | 查看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真实合法有效 | 示例样表 | 查看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登记证 | 必要 | 原件1份 | 真实合法有效 | 示例样表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
受理 | 0.2个工作日 | 灵璧县民政局 | 魏伟 | 受理岗 | 受理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线下窗口提交的申请。 | 无 |
审查 | 0.2个工作日 | 灵璧县民政局 | 魏伟 | 审查岗 | 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法定形式的给予出具审查意见。 | 无 |
办结 | 0.6个工作日 | 灵璧县民政局 | 丁树亮 | 办结岗 | 符合条件,予以办结。 | 无 |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6次
累计评价
6次
非常满意
0次
满意
0次
基本满意
0次
不满意
0次
非常不满意
问题 | 解答 |
---|---|
收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撤销收养条件的,会告知当事人不予撤销的原因。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
证明材料的真实性,直接关系收养登记是否恰当,因此《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为收养关系当事人出具证明材料的组织,应当如实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由收养登记机关没收虚假证明材料,并建议有关组织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者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纪律处分。 | |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