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网上服务 > 办事指南

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

在线预约 咨询 分享

基本要素

展开

受理条件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市场主体实行实名登记。申请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核验身份信息。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 必要 原件1份 按示例表格填写。人员身份证件可提交身份证或者社保卡,使用纸质材料提交的,黏贴于申请书。市场主体实行实名登记。申请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核验身份信息。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
修改企业章程的决定 非必要 原件1份 备案事项涉及企业章程修改的提交。 查看
企业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非必要 原件1份 章程备案提交。由出资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查看
更改经营期限的文件 非必要 原件1份 经营期限备案提交。由出资人(主管部门)出具。 查看
联络员信息表 非必要 原件1份 更换登记联络员提交《联络员信息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
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非必要 复印件1份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备案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依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未规定有效期限,自批准之日起超过90日的,申请人应当报审批机关确认其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受理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线下窗口提交的申请;
2.办结:符合条件,予以办结。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陈旭 受理岗 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收件登记和受理。
办结 0.5个工作日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陈旭 办结岗 负责及时将办件结果传达至申请人,并对申请进行办结处理。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

  • 13

    累计评价

  • 13

    非常满意

    占比  100.00%
  • 0

    满意

    占比  0.00%
  • 0

    基本满意

    占比  0.00%
  • 0

    不满意

    占比  0.00%
  • 0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非公司企业的主管部门应当是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和其他国有和集体投资主体,有限公司不可以作为非公司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但是该有限公司是由原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而来的除外。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公安厅等部门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不再需要提交章程修正案。
非公司企业法人主管部门消灭的,由该主管部门的上级确定新的主管部门。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0557-2379011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指南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