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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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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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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市场主体实行实名登记。申请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核验身份信息。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 必要 原件1份 按示例表格填写。人员身份证件可提交身份证或者社保卡,使用纸质材料提交的,黏贴于申请书。市场主体实行实名登记。申请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核验身份信息。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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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组织章程 必要 原件1份 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 查看
出资人(主管部门)的主体资格文件 必要 复印件1份 出资人(主管部门)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出资人(主管部门)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出资人(主管部门)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出资人(主管部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出资人(主管部门)为其他类型法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查看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必要 原件1份 申请材料涉及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查看
住所使用文件 必要 原件1份 提交《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告知承诺书》。符合属地住所负面清单。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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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非必要 复印件1份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提交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未规定有效期限,自批准之日起超过90日的,申请人应当报审批机关确认其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办结: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受理事项,对办结事项进行整理归档。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岳柳梅 受理岗 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收件登记和受理。
办结 0.5个工作日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岳柳梅 办结岗 负责及时将办件结果传达至申请人,并对申请进行办结处理。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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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
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
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企业法人开展业务的需要,核发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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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7-2379011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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