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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化评估】灵璧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域政务公开“两化”提升行动工作实践

文章来源:灵璧县政府办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12-14 15:05 责任编辑:LB_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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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典型示范案例

 

灵璧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域政务公开“两化”

提升行动工作实践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全面开展以来,在省住建厅、市住建局、县公开办的精心指导和帮助下,县住建局以“政务公开+农村危房改造”为抓手,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目的,深入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进一步做好住建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住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明确相关职责,落实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重要工作之一,局党组定期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推动解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难题,确保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信息公开及时、规范、标准。

(二)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局明确专人为信息发布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各相关科室明确一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信息。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终审通过后由信息发布员统一发布。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规范内容,严格公开严格按照省住建厅制定的农村危房改造领域目录指引,进一步细化公开范围、内容、形式等方面事项。根据《灵璧县住建局关于推进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两化”专题发布农村危房改造领域政策文件、任务分配、认定结果及相关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方面信息,做到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合法、有效。近年来,累计发布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信息174条,其中政策文件58条、任务分配和认定结果信息35条、其他信息81条。

(四)延伸触角,覆盖镇村。监督指导镇村做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村、乡镇、县三级公示制度补助对象信息和审核审批结果在村委会及乡镇政府公示栏公示,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规范审核审批程序,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开展

二、主要成效

一是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开展以来,住建领域政务公开和工作事项流程不断优化,促进线下工作严格遵循线上公开流程环节办理,倒逼线下业务工作依法合规、快速高效推进。群众事先通过网络了解农村危房改造申请条件及办理所需材料,提前做好准备,实现“一次性办结”。

二是权力运行更加合法合规。通过政务公开,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使得各项施政行为均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有效地规范了政府机关的权力运行,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公开氛围,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明显减少,较好的改进和提升了政府机关工作作风和形象。

三是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信息公开有助于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政策、措施和资金使用情况,推动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公正、公平、公开的实施,让有限的资源得到合理分配,确保有困难的群众能得到及时的救助,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较好的保障,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公开力度。严格按照目录指引规定的内容、时间、方式等方面要求,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推动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信息发布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专业化。围绕群众关切关注热点、反映的具体问题和实际需要,开展专题分析调研,明确工作思路与举措,最大限度的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二是强化理论学习。组织业务人员和相关科室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闭关管理工作制度,保障公民对政府信息的合法合理诉求。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主动与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和县公开办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农村危房改造领域政策文件和政务公开工作最新指示、要求,从人员配备、信息收集、后台操作及日常测评反馈整改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提升,不断提高公开工作质量,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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