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典型示范案例
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
“两化”提升行动工作实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精神,灵璧县规范推进重点领域标准化建设,切实做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指定2名同志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主要负责人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靠前抓,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调度。二是细化任务分解,明确工作责任。发布和更新信息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加强了信息公开规范管理,各业务股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作为信息员,牵头股室负责统一审查调度,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三是明确标准目录,梳理事项清单。组织相关股室人员认真研读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皖政办秘〔2020〕55号)文件,及时与市局沟通对接,按照职能范围,对涉及到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行明确,围绕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交易类别,通过条目式梳理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
(二)创新公开模式,提升发布质效。一是“全流程”公开。对入场交易的项目实行全流程公开,整合、开放、共享交易信息资源,通过大数据技术,实现跨部门协同办公。主动对接国家、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安徽省政务服务网,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互联共享,以吸引更多投标人参与竞标,同时更广泛的接受社会群众监督。目前,灵璧县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的入场率和信息公开率均达到100%,有效提升了交易公正度、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二是“全链条”可查。对所有入场交易项目的关键节点设置链状进程提示,从交易登记到竣工验收,所有流程的各节点以不同颜色实时展现进度,交易详细数据点击可查,在实现交易“全程留痕”“可溯可查”的同时,保证了信息资源聚集性和查找便利化,方便公众进行监督。
(三)严格审核把关,责任落实到人。一是落实“三审”制度。为保障公开的信息准确性、权威性,严把信息材料审核关,落实“三审制”,分别是经办人员初审、股室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终审。同时要求所发布信息要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发布内容与实际情况要相吻合,数据统计口径统一,语言表述要规范严谨,结构紧密完整。二是确保不出差错。截至目前,灵璧县2023年度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共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1210条,政府采购信息1248条,国有产权信息105条,其他信息80条,未出现个人信息泄露、错敏词等差错。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虽然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一些短板和不足。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持续提升解读质效。着力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丰富解读方式、提升解读效果。对政策理解到位,领导准确部署工作,业务人员积极投入工作,持续提高服务质量和信息公开质量。二是持续加强业务培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定期组织业务人员和相关股室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提升业务能力。三是持续巩固工作成果。全力配合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持续巩固“两化”工作成效,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作提高有力保障,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的政务公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