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期起草。2022年5月,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启动《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编制工作,5月9日召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城管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开展编制意见座谈会;5月30日至6月8日,县住建局内部业务股室多次研讨修改,最终形成初稿。
(二)征求意见。2022年6月10日至6月15日,征求县直27家相关单位意见,针对各方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吸纳,形成《通知》送审稿。
(三)开展审查。2022年6月22日,县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
(四)会议审议。经2022年7月22日灵璧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