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灵璧县城市管理局 > 政策法规 >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浏览量:  【字体:   】

《灵璧县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移交管理办法》决策过程

文章来源:灵璧县城市管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3-04 11:45 责任编辑:城管局政务公开

(一)初稿起草。2021年12月,县城管局起草了《灵璧县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移交管理办法》。

(二)征求意见。2022年1月24日,征求县住建局、县自然规划局等19家单位意见,共征集到相关部门意见建议5条,均是无意见建议。

(三)开展审查。经城管局法制审核后,向县合法性审查办公室报送了《关于提请对<灵璧县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移交管理办法(送审稿)>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函》,2022年1月29日,收到关于《灵璧县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移交管理办法》的审查意见。

(四)会议审议。经2022年2月13日灵璧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