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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璧县粮食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决策过程

文章来源:灵璧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7-25 17:05 责任编辑:发改委政务公开

(一)初稿起草。2022年5月,县发改委启动《灵璧县粮食储备管理办法》修订工作,5月27日召集相关部门开展修订意见座谈会;5月28日至6月25日,内部业务科室多次会议研讨,最终形成初稿。

(二)征求意见。2022年6月27日至7月17日通过县政府网站征求社会公众意见。针对提出的意见,县发改委进行研讨,形成《灵璧县粮食储备管理办法》送审稿。

(三)开展审查。2022年7月18日向司法局提交合法性审查。

(四)会议审议。经2022年7月22日灵璧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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