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饮用水源保护,防止水体污染,保障饮用水安全,完善我县水源地管理规范,灵璧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依据省市相关文件和我县实际,组织编制了《灵璧县新汴河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灵璧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3月22日
二、征集方式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寄至:宿州市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汴河路341号)(邮政编码:2342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lbsthjfjstg@126.com
3.联系人:胡业超 联系电话:0557-6333006
4.提出意见可以在网页(https://www.lingbi.gov.cn/content/article/161435091)直接提交修改意见。
来信请注明《灵璧县新汴河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意见建议字样及来信人姓名、联系方式。
附件:
灵璧县新汴河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灵璧县新汴河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灵璧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