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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2018-2022年全国税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实施意见

发表时间:2019-04-04 15:01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灵璧县税务局 责任编辑:税务局 阅读人次: 字体:   ]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委员会文件

 

皖税党委发〔2019〕33号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委员会关于

贯彻落实《2018-2022年全国税务系统

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实施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各市税务局党委,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党委,省税务局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8-2022年全国税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税总党委发〔2018〕115号印发,以下简称《规划》),指导和推进今后一个时期安徽税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新时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为最高政治原则,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本,以全面增强税收治理能力为重点,突出政治训练和政治历练,把提高政治觉悟、政治能力贯穿全过程,坚持政治统领、服务大局,坚持以德为先、注重能力,坚持分级负责、全员覆盖,坚持分类培训、精准实施,坚持改革创新、共建共享,坚持从严管理、提升质效,围绕建立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素质培养体系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改革,持续推进人才强税战略,高质量教育培训干部,高水平服务税收事业。

(二)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中心内容的理论教育更加深入,使之系统权威进教材、生动有效进课堂、刻骨铭心进头脑,全省税务干部马克思主义水平和政治理论素养不断提高,“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进一步坚定,“四个服从”成为普遍自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思想行动高度统一。

——党性教育更加扎实,全省税务干部理想信念、党性观念、宗旨意识进一步强化,思想觉悟、政德修养、品行作风进一步提高,信仰之基、从政之基、廉政之基进一步牢固。

——税收专业化能力培训更加精准,知识培训更加深入,税务干部专业素养、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得到培育,助力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本领普遍增强,落实决策部署更加高效有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全面提高。

——人才工程建设更加有效,税务总局素质提升“115工程目标任务有效落实,人才培养体系不断健全,人才队伍结构持续优化,复合型人才培养取得新进展,适应新时代新税务要求、数量充足、充满活力的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和优化。

——教育培训体系更加优化,税务干部素质培养的时代性、针对性、有效性不断增强,教育培训能力建设不断深化,培训理念、内容体系、组织架构、运行机制更加完善,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具有安徽税务特色、科学高效的税务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基本健全。

(三)重要指标

1.处级领导干部5年内参加税务总局党校(干部学院)、地市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省税务干部学校及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3个月或者550学时以上的培训;科级及以下干部每年参加培训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90学时。不同类别干部每年达到中央及总局要求的调训率、参训率和人均脱产培训、网络培训、廉政教育学时数。

2.各市级税务局领导班子成员每2至3年到税务总局党校(干部学院)、地市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省税务干部学校至少接受1次1个月左右的系统理论教育和严格党性教育,一般每年参加1次1周左右的专业化能力专题培训。

3.省税务干部学校主体班次都要设置党性教育课程,1个月以上的班次要安排学员进行党性分析,确保党性教育课程不低于总课时的20%。

4.省税务干部学校主体班次中,领导干部讲课课时不低于总课时的20%,运用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辩论式等互动式教学方法的课程比重不低于30%。

(四)重点项目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计划。以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通过各级税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中轮训调训、专题研讨等形式,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教育培训。

2.“一把手”政治能力提升计划。着眼提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增强政治领导本领,加强“一把手”教育培训。

3.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计划。按照急用先学、学以致用的原则,以提高税收专业本领和岗位胜任力为重点,突出问题导向、实践导向、基层导向,开展精准有效、务实管用的税收专业化能力培训,提升税务干部服务发展能力、改革创新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岗位胜任能力。

4.年轻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计划。着眼夯实理论基础、坚定理想信念宗旨,突出政治训练,加强年轻干部系统理论教育和严格党性锻炼。

5.素质提升“115”工程。以素质提升“115”工程为基础,选拔、培养、锻炼包括税务领军人才、高端人才、专业骨干、岗位能手、青年才俊在内的各类人才,打造人才工程升级版,形成各类人才竞相涌现、人才作用更加凸显的生动局面。

二、全面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

(一)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干部教育培训最突出的位置

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各级税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作为省税务干部学校的主要课程,作为干部学习的中心内容,长期坚持、持续发力,精耕细作、不断深化,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计划”,以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坚持集中培训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坚持中长期系统培训与短期专题培训相结合,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方法,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教育培训。

(二)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组织全省税务干部研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原著,带着问题思考,深入调查研究,深刻把握这一重要思想的深邃理论源泉、深厚文化底蕴、丰富实践基础、强大真理和人格力量,深刻把握其时代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世界意义,深刻把握“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的科学体系和丰富内涵,深刻把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教育引导全省税务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检视思想言行,真正筑牢理想信念、增强履职本领、提升品行作风,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着力提升学习培训效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制定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学大纲、课程体系,组织学习第五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富有安徽实践特色的系列教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组织骨干师资参加税务总局党校(干部学院)、地市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举办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注重研究式教学,增加自学和研讨时间,列出自学书目,组织学员研读原著、研究问题;在加强自学的基础上,组织学员深入研讨,安排教师导读,实现教学相长、学学相长;组织开展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案例教学和现场教学。用好“学习强国”、中国税务网络大学、安徽干部教育在线等学习网络平台,丰富和完善教育培训和干部学习资源,持续增强理论学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说服力,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刻骨铭心。

(四)建立健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长效机制

坚持和完善干部脱产学习进修制度,制定落实领导干部5年脱产进修计划,精心组织选调干部参加税务总局党校(干部学院)、地市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及省税务干部学校脱产培训,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重要岗位的干部实行点名调训。建立健全税务干部在职自学制度,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税务干部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探索学习效果检测机制,完善理论学习考核激励机制,强化述学、评学、考学措施,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作为巡察、考核领导班子和衡量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

三、突出内容对象,落实分类分级教育培训任务

(一)深入开展党的理论教育

在大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的同时,组织干部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原原本本学习和研读经典著作,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自觉坚持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方法论分析解决问题,增强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真正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加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强化领导干部理论武装。科学编制党支部理论学习计划,推进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将党的基本理论教育作为各类培训班的必修课。探索实施领导干部微党课、网络党课、手机党课。组织开展演讲、征文、知识竞赛等主题活动,持续增强理论学习教育的吸引力。创新方式方法,突出实践实效,增强理论教育的理论深度、实践力度、情感温度。

(二)扎实开展党性教育

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党性教育的首要位置,结合重要时点、关键节点,持续深入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和学习教育。加强党章学习培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尊崇党章、模范践行党章、忠诚捍卫党章,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加强党规党纪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强化廉政教育,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注重加强党的宗旨和作风教育。注重加强党内政治文化教育。加强党史国史税史、党的优良传统和世情国情党情税情教育,结合重大活动开展党性教育,用好红色教育资源,引导干部传承红色基因,永葆政治本色。开展政德教育和税务职业道德教育,积极践行中国税务精神,引导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觉追求高尚情操、坚守道德底线、远离低级趣味、引领时代新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学习教育。将党性教育作为党员正心修身的必修课,突出政治教育,潜移默化,长期淬炼,不断提高党性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丰富党性教育方式方法,探索开展情景式、案例式、体验式、启发式、互动式、开放式教育,真正做到直抵人心、触及灵魂。

(三)精准实施专业化能力培训

加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七大战略”、打赢“三大攻坚战”等重大决策部署的专题培训,开展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等新业务培训、业务融合培训和优化营商环境培训,加强通用法律知识、税收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培训,开展行政管理、纳税服务、征管评估、税务稽查和信息技术等税收业务培训和岗位实训,加强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纪检干部培训,对12366业务人员、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和基层执法人员进行经常性培训。省局每年举办不少于50期专业化能力脱产培训班,包括1期脱贫攻坚专题培训班、1期援助新疆和田税务局培训班、1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1期纪检干部和党支部书记培训班。

持续推进练兵比武活动,积极推行团队式、实战式、网络式练兵比武。组织开展岗位业务知识达标活动。

(四)积极开展知识培训

加强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开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建、国防、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基础性知识学习培训,抓好互联网、大数据、现代金融、统计、保密、应急管理方面学习培训,开展哲学、历史、文学、艺术教育和心理健康辅导,加强形势任务教育,帮助税务干部完善履职尽责必备的知识体系,促进税务干部既懂经济又懂政治、既懂业务又懂党务、既懂专业又懂管理。加强知识培训需求调研,把握各级各类税务干部知识弱项,有针对地制定知识培训计划,有重点地安排知识培训课程。利用春训、主题党日活动、重大节日和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培训。省局定期举办“安徽税务大讲堂”。

(五)强化领导干部培训

围绕税务总局党委、省委省政府及省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省局每年举办1期正处长级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安排一批副处级领导干部接受1次1个月左右的系统理论教育和严格党性教育,安排市级税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1次1周左右的专业化能力专题培训;安排县级税务局局长参加1次集中培训;安排100名左右正科级领导干部参加培训;根据情况举办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举办基层税务分局局长(所长)培训示范班,2019年省局对基层税务分局局长(所长)轮训一遍。

各市级税务局每年安排不少于1/5的本系统科级领导干部、县级税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培训,对基层税务分局局长(所长)培训一遍。

(六)持续抓好人才培养

做好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选拔、考核、管理等各项工作。抓好各类人才培养,省局每年选拔60名左右高端人才培养对象,实行分阶段培养,到2022年形成400名左右高端人才队伍;分类分岗分批安排80名左右专业骨干和岗位能手参加不少于12天的集中培训;安排不少于300名省级专业人才库人员参加集中培训。统筹推进人才实践锻炼,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打通人才培养和使用通道。

各市级税务局负责对本级专业人才库人员、专业骨干、岗位能手的培训,原则上每年培训一遍。

(七)着力培育年轻干部

加强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工作,分类分批分段开展初任培训,强化综合素养和岗位技能培养,加大初任培训中法律知识培训力度,每年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20学时。全面落实新进人员指导老师制度,帮助新进人员系好税收职业生涯“第一粒扣子”。加强年轻干部教育培训,省局每年安排不少于1/5的机关年轻干部参加集中培训,选派系统内优秀年轻干部到税务总局党校(干部学院)、地市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接受系统理论教育和严格党性教育;落实税务总局青年才俊选拔培养计划,每年安排集中培训,实行一人一册、跟踪培养。加大新进人员、年轻干部参与练兵比武活动力度。积极搭建优秀年轻干部成长成才平台,强化实践锻炼。

各市、县级税务局统筹制定年轻干部培养计划,每年安排不少于1/5的本系统年轻干部参加培训,落实好初任培训和年轻干部调训任务。

四、健全制度机制,提升教育培训管理质效

(一)加强需求调研

坚持按需培训,突出组织需求和岗位需求,把需求调研贯穿训前、训中、训后全过程。完善培训需求调研制度,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专题调研活动。建立健全教育主管部门、培训机构、培训主办部门及干部所在单位之间的协调会商机制。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与干部选拔、管理、监督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需求调研关口前置,将其作为培训项目计划生成的必经程序,重点培训项目计划立项时,须提交需求分析或说明材料。

(二)规范组织调训

依托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系统,建立调训台账,落实好各级各类选学调训任务,避免随意更改、多头调训、重复培训、长期不训等问题,做到科学调训、应训尽训。完善调训计划申报制度,实行人事、教育部门共同把关。加大调训情况通报力度。落实点名调训和补训制度,对5年内没有参加系统理论教育和严格党性教育的领导干部,及时补训。探索“错峰”调训和分段培训,缓解工学矛盾。

(三)优化项目实施

树立培训精细化管理的理念,推行培训项目负责制,制定培训项目管理工作指引,实行专人负责、规范实施。建立健全省税务干部学校集体备课、班级管理、教学督导、评价反馈等制度。建立健全跟班管理制度,所有培训项目均安排专人跟班管理,外出培训项目原则上安排1名处级领导干部全程跟班,注重对跟班联络员、班主任的教育管理。规范外出培训管理,严格项目管理,加强项目设计、过程管理和评估总结,确保外出培训效果。强化学员自我管理,集中脱产培训必须建立班委会,按规定设立临时党支部,发挥好学员党支部和班委会作用。

(四)加强考核评价

综合学习态度和表现、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情况、实际问题解决能力等,全方位考核评价干部。落实税务总局税务干部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成效考核要求。建立健全干部参训情况的登记、反馈、跟踪管理等制度。建立网络学习管理制度,对干部在职自学情况进行考核。强化对领导干部培训、人才培训、初任培训等班次跟班考察,将学员表现情况及时反馈用人单位,为培养、考察、识别干部提供参考。

(五)强化质量评估

落实好税务总局关于税务院校办学质量和效果评估要求,2020年前争取试点,2022年前落实评估工作。建立健全教育主管部门、培训主办部门、培训机构、参训学员和学员所在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培训项目评估机制,教育主管部门每年按照不低于培训项目总数8%的比例进行评估,对领导干部培训、人才培训、初任培训、外出培训、15天以上培训项目重点评估。建立健全学员、教师、跟班管理人员、承训机构共同参与的课程评估机制。培训项目和课程评估结果作为选择培训机构、改进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

(六)激励自主学习

结合重大决策部署、税收重点工作和岗位职责需要,研究制订干部自学规划,有效引导干部自主学习。加强职工书屋建设,拓展网络学习平台,组织开展阅读讲堂、荐书评书等活动。鼓励支持干部在职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力争到2022年,全省税务系统取得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人员明显增长;“三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占比达到12%。

五、坚持多措并举,强化教育培训保障支撑

(一)加强培训机构建设

加强省税务干部学校建设,立足功能定位,完善培训设施,逐步形成本部承担领导干部、人才培训和初任培训、杏花校区承担日常业务培训、汤池校区承担研讨类培训的“一主两辅”结构布局。加强信息技术应用,建设“智慧校园”。提高专职教师比重,5年内专职教师人数占教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办法,强化规范化管理。注重教学研究、项目和课程开发,每年确定若干专题,力争形成高质量的教学研究成果,积极向税务总局推介。精心设置课程,彰显党校特色,打造全省税务系统党员教育重要阵地,争取加挂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党校牌子。加强现场教学基地建设,建立一批融党性教育、现代企业管理、革命传统文化等内容为一体的现场教学基地。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推动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共建共享。

省局深化与税务总局党校(干部学院)的战略合作,积极利用辽宁税专、湖南税专及周边省份税务院校的培训优势,加强与地市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省内外高等院校培训合作。鼓励各市级税务局与周边省份税务院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用好省内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省内外高等院校及其他培训机构资源。

(二)强化师资队伍和学习资源建设

通过竞聘外聘方式,省局建立一支200人左右的系统内兼职教师队伍和40人左右的系统外兼职教师队伍,每年安排不少于1/3的系统内兼职教师参加专题培训。落实税务总局专职教师培养要求,及税务培训师分类定级评星管理要求和师资考核评价体系、职称评定、岗位聘任制度。完善兼职教师选聘和管理办法,规范选拔聘用、管理考核等流程,鼓励开展教学科研,组织开展优秀兼职教师评选。探索建立兼职教师挂教制度。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鼓励退休干部返聘任教。持续开展“送教下基层”活动,组建业务讲师团,围绕基层所需送教上门。依托专兼职师资,探索组建省局学习资源建设团队,落实税务总局学习资源建设任务。统筹开展网络课件、实用手册、操作指引、题库等开发编写工作,外购引进优质网络学习资源。抓好实训教材和专业类教材编写,提高教材的精准性和时效性。

各市级税务局加强本级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处理好兼职教师工作、教学矛盾,按要求扎实开展学习资源建设。

(三)深入推进互联网+教育培训

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执行网络培训标准体系,2022年前落实资源共建共享、数据互联互通要求。加快省局网络一体化教育培训平台建设步伐,优化完善在线学习、在线考试、直播课堂等功能,探索建立移动学习平台,争设中国税务网络大学安徽分校。严把网络培训政治关、质量关、纪律关。深化网络教育培训平台应用,实现中国税务网络大学全员注册应用;推广应用税务总局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系统,逐步建立培训数据考核管理制度;推广使用安徽干部教育在线。探索推进网络学习学分管理。

各市、县级税务局要用好网络教育培训平台,强化网络学习管理,充分发挥网络学习应有作用。

(四)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方法

根据培训内容要求和干部特点,探索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团队式等教学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多媒体教学、现场教学、访谈教学、论坛教学、知识竞赛、行动学习、翻转课堂、成果展示等方法,提升培训效果。鼓励和支持干部运用网络培训、视频培训、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基础性知识学习,省局每年安排不少于12期视频培训、不少于6期专题讲座。鼓励基层干部采取互教互学、团队学习、岗位实操、师徒结对等形式提升专业技能和实操能力。聚焦教育培训供给侧改革,加强教育培训调研科研,推动教育培训内涵式发展。办好《安徽税务教育》。

(五)规范经费管理

坚持实事求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教育培训经费支出范围,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制定落实培训经费管理办法,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费用标准,严肃纪律要求。将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实行归口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充分保障工作需要。开展培训经费需求调查,加大基层教育培训经费投入力度。加强培训经费监管、审计和跟踪问效,将其列入巡察的重点内容。

(六)重视学风建设

严以治学、严以治教、严以施训,使教育培训成为干部强党性、提品行、立规矩、强作风的过程。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加大实践类课程比重。严格教师管理,严肃教师授课、发表文章等纪律要求,把讲政治贯穿教学、科研、管理全过程。加强学员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中组部及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学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展学风督查,通过检查、反馈、整改、问责等措施,促进学风有效改善。

(七)加强教育培训管理队伍建设

突出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和素质能力,打造一支有担当精神、有专业能力、有教育情怀的教育工作者队伍。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优化专业、年龄结构,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充分保障教育培训工作需要。加强对教育培训管理队伍培训培养,持续开展上挂锻炼、脱产培训、跟班学习、参与重点工作及课题调研等。省局每年至少举办1期教育培训管理者培训班,安排不少于2名基层教育培训管理者到省局实践学习。

六、工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

干部教育培训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在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税收改革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实施意见》是省局党委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徽税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遵循。各级税务局党委要高度重视,把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作为加强党的领导的系统性工程、推进税收工作的基础性工程、抓好队伍建设的长期性工程抓深抓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税务局党委要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党的建设整体部署和工作规划,融入干部选拔、培育、管理和使用全过程,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形成党委领导、党建引领、齐抓共管、内联外通的大教育机制、大培训格局。成立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和督促落实。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重要事项和重要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

(三)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税务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解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困难。各级税务局教育主管部门要在党委领导下认真履行主管职能,加强整体规划、制度建设、业务指导、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干部教育培训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省局每年通过制发工作要点、培训计划等,对《实施意见》确定的任务逐年逐项分解落实。

(四)加强督查考核

省局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督查制度,制定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将本实施意见落实情况列入每年对各市级税务局的督查和考核内容;将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考核重要内容,开展选人用人工作检查时,必须检查新提拔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情况。省局2020年、2022年分别开展一次专项督查,督查面不少于50%,并开展中期和五年总结评估工作。各市级税务局党委每年对本单位、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各市级税务局要围绕《规划》和本实施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经本级党委审议通过后,于4月30日前上报省局党委。

 

附件:1.干部教育培训量化指标

      2.安徽省税务局20182022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重点项目

      3.安徽省税务局20182022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委员会

2019年3月12日

 

 

 

 

 

 

 

 

 

 

 

 

 

  安徽省税务局教育处承办                    办公室2019年3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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