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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技术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协调预案

文章来源:灵璧县融媒体中心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3-11 09:29 责任编辑:灵璧县融媒体中心

1 目标及原则

1.1 为了保障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七一”庆典广播电视直播、转播节目的安全播出,以及其他安全播出重要保障期的安全播出,确保广电系统安全播出工作与系统外相关部门间跨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应急协调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明确相互间配合要求、工作流程等,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协调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本预案招待的原则是围绕大局、职责分明、科学规范、统一协调、密切配合,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宣传畅通。

2  应急组织体系及预案适用范围

2.1 应急组织体系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组织体系由广播电视系统内各部门及播出相关单位和广播电视系统外安全播出协调、支持或联动单位构成。

本应急协调预案着重在应急处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突发性事件中,广电系统与相关单位、部门的协调、支持和联动,明确各协调单位的各自职责、协调方式、联络接口等应急协调。

2.2 预案适用范围

2.2.1 本预案适用在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出现全局性突发事件时,系统外相关部、委、办、局等跨部门协调、合作及联动。

2.2.2. 本预案是《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的补充》。

2.2.3 本预案将根据应急协调范围和要求的变化,不定期进行修订。

3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单位及职责

在广播电视播出过程中,发生以下突发事件需要及时得到相关单位的应急支持。

3.1 敌对势力破坏事件

目前破坏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主要手段为攻击卫星、有线电视信号插播等。应对该类突发事件时,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各自的预案快速反应,立即压制或排除干扰源。具体分工如下:

3.1.1 县委政法委610办公室:在“法轮功”等邪教势力进行非法攻击、干扰等破坏活动时,指导和帮助广电系统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及时恢复正常播出。

3.1.2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突发事件发生后,需要立即完善防范能力的紧急项目审批给予优先支持。

3.1.3 县公安局:指挥公安机关对案件的侦破,获取预警情报信息,依法打击各种破坏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违法犯罪活动。

3.1.4 县融媒体中心: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跟踪了解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委610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向其他相关部门通报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做好搞干扰措施和防范工作。

3.1.5 县无线电办公室:无线电管理机构要尽快组织排查无线电干扰源,为广电部门及时提供其干扰源的频率方向和定位。

3.2  重大技术事故

在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过程中,如遇到自身技术力量或技术设施(设备)不足,无法及时恢复安全播出的突发事件时,需要得到有关部门的应急支持。

在卫星自身发生重大技术故障时(如:卫星故障、转发器故障),为确保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广电网络灵璧县分公司主要承担中央、省、市、县广播电视信号的传输任务。

3.3 重大自然灾害

对重大自然灾害造成的广播电视设备、设施遭受严重损害的突发事件或大范围停电造成停播时,县广播电视台需要得到以下单位的应急支持。

3.3.1 县财政局:突发事件发生后,县财政局会同广播电视部门为尽快恢复广播电视正常播出必须的技术设施给予奖金支持。

3.3.2 县供电公司: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尽快恢复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无线发射台等重要播出单位的供电。

4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重要保障期协调单位及职责

4.1 在广电系统日常安全播出工作中,县融媒体中心除与各应急协调单位建立信息反馈和应急机制外,在安全播出重要保障期需要得到各相关部门或单位的大力支持。

4.1.1 县委政法委610办公室(反邪教协调室):针对“法轮功”等邪教势力可能实施的干扰破坏广播电视正常播出的活动,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广电系统做好防范工作。

4.1.2 县公安部门:坚持严格依法打击破坏、损毁、盗窃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设施、设备等各种韦法破坏活动,协助广电部门对非法接收、传输广播电视节目的组织或个人依法进行查处。在重要保障期内,要加强对广电部门做好与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相关的保卫工作的指导。

4.1.3 县委政法委综治工作室:将防范对有线电视接入网的播播、人次等破坏活动列入各级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内容,在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重要保障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基层单位重点协助有线电视网络传输部门做好巡查巡防工作。

4.1.4 县无线电办公室:协助广电部门加强对广播电视无线频率的监测,维持广播电视无线电波的安全播出正常秩序。

4.1.5 县供电公司:确保广播电视播出供电安全,在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重要保障期,采取安全供电保电措施。

4.2 其它相关单位

4.2.1 县城市规划和建设部门:在重要保障期内涉及到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施工,要及时向广电部门通报施工情况,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在有保障安全播出的措施下进行施工。

4.2.2 县广电光缆共缆单位:在对光缆网络进行维护或例行割接前,要通知广电部门做好应急准备,并尽量缩短维护和割接的时间。

5  应急协调方式

在本预案涉及范围内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协调方式,主要有如下几种:

5.1 直接协调。针对突发事件,各单位根据本预案的职责分工,履行各自的职责。在需要多方协调的情况下,由县融媒体中心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协调领导小组,由协调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各应急协调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并将会议决定事项以会议纪要的方式及时下发各协调、联动单位。各应急协调联动单位遵照会议纪要精神执行有关任务,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5.2 建立通报制度。处置突发事件的各协调单位要加强沟通和信息交流,并将有关情况随时通报相关各单位。

5.3 建立上报制度。县融媒体中心关于安全播出的重大事故(事件)的上报由县融媒体中心安全播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影响安全播出的重大事故(事件)发生后,应及时上报市广电部门、县委、县政府和县安全播出领导小组,并负责向相关部门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和贯彻落实意见。

5.4定期演练制度。应急预案要定期进行演练,模拟出现问题时,迅速联系各部门,各部门应急联动,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置措施。

相关单位联系电话:

宿州市文广新局广电科0557-3688060

县委办公室值班电话0557-6022592

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0557-6886712

县委宣传部值班电话0557-6022165

县委政法委值班电话0557-6022958

县公安局值班电话0557-6022163

县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值班电话:0557-6022276

县供电公司值班 0557-6032214   供电处理 0557-6088995

中国电信灵璧分公司值班电话0557-6029974

中国联通灵璧分公司值班电话 0557-6022001  

安广网络灵璧分公司 经理室0557-6034600 机房0557-6027114

光缆抢修13956888339

7、有关5G干扰协调

    与宿州市无线电管理部门、电信运营商进行沟通,提前将融媒体中心播出所用的信号源,卫星高频头,换成是抗5G干扰的高频头,并备有充足的5G高频头备件。

6 名词解释

突发事件: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面对的突发事件,一般是指人为破坏、责任事故、技术事故、自然灾害、战争等引发的严重威胁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事件。

安全播出重要保障期:是指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传统假日、“两会”等重要会议期间、重要宣传报道或由上级广电行政部门确定的,加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的特殊时期。

 

                       灵璧县融媒体中心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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