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灵璧县政府办 > 回应关切
浏览量:  【字体:   】

【公示】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级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拟聘任人选的公示

文章来源: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6-02-11 16:17 责任编辑: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加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县级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聘任工作。经个人自荐、组织推荐、资格审查等程序,现将拟聘任的县级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人选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一、公示对象

拟聘任为灵璧县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的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6211日起至2026226日止。

三、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聘任人选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7-6868058

电子邮箱:lbxsaw@126.com

四、其他事项

公示无异议的,我局将正式聘任为县级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聘期3年。

 

 

附件:灵璧县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名单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211

灵璧县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名单.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