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工作安排,灵璧县将于12月1日至12月31日聚焦汽车发放一批消费券。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补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新车或新能源乘用车新车(以下简称“新车”)的,按新车《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价格(含税)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燃油汽车消费券设置3000元、5000元、7000元、9000元四种面额:购一辆5万(含)—10万(不含)新车,可使用3000元消费券;购一辆10万(含)—20万(不含)新车,可使用5000元消费券;购一辆20万(含)—30万(不含)新车,可使用7000元消费券;购一辆30万(含)以上新车,可使用9000元消费券;新能源汽车消费券在燃油汽车消费券的基础上,每个档位增加1000元。
二、使用方式
消费券采取“到店核销、先到先得”模式。
三、使用对象
活动期间在灵璧县商户消费的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