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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璧县加快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意见征集、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开展情况

文章来源:灵璧县司法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9-10 09:35 责任编辑:司法局政务公开

1、起草征求意见稿

根据《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安徽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质量强县(区、镇)培育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4〕97号)、关于印发《安徽省重点产业质量强链行动方案》的通知、宿食药知质标委质〔2024〕1号关于印发《宿州市关于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灵璧县开展创建国家质量强县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

2025年3月,灵璧县开展创建国家质量强县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通过OA线上征求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统计局、县商务局、县科技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灵璧县支局、经济开发区、杨疃镇、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局等24家单位意见。书面征求安徽百通达科技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灵璧九瑞农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飞松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达园粮油有限公司、安徽兴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力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元诚轴承有限公司、安徽沪上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意见。网站征求公众意见,并结合相关单位意见再次修订。

    3、审查审议

    2025年4月,通过合法性审查。

    4、正式印发

   2025年 7月1日,灵璧县开展创建国家质量强县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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