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职能
1、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水利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河湖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全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区域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票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县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提出县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管理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河湖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流域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
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
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管理、运营维护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1、负责水利科技。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技术推广和科技交流工作。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合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13、负责指导全县水利行业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监督水利行业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14、指导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加强跨流域跨地区水资源调配,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加强河湖管理,全面推进河湖长制,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加强水利政策研究,加强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水利信息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2、人事股
3、水政水资源股
4、水土保持股
5、规划基建股
6、农村水利股
7、河长制办公室
(三)办公地址
灵璧县奇石大道与笑果大道交叉口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五)联系方式
0557-6032191
(六)网站地址
https://www.lingbi.gov.cn/public/column/6627331?type=2&nav=1
(七)邮政编码
234200
(八)办公邮箱
lbsl608600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依申请公开)
(九)单位负责人
灵璧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