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娟、崔凤仙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024063号关于提高三孩新政下已婚女性再生育意愿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决定实施三孩政策,2021年6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精神,省市县分别印发《安徽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皖发〔2022〕14号)、《<宿州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宿发〔2022〕17号)、《灵璧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灵发〔2024〕5号)精神。
2024年1月,省卫健委联合相关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举措(皖卫人口家庭秘〔2024〕8号),2024年6月,宿州市下发《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宿房调办〔2024〕4号)文件,这些文件主要精神都是在积极稳妥地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明确相关配套支持措施。
近年来,为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灵璧县县委、县政府采取综合措施,着力促进全县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以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激发生育潜能,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推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以期达到:提高已婚女性的再生育意愿,人口结构逐步优化,人口素质持续提升这个目标任务。采取措施手段主要有:
一、完善生育支持政策
强化政策落实,健全完善三孩生育配套措施,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实落地。优化生育政务服务。2024年5月1日起,推动服务改革创新,推进生育登记网上办理和跨地域通办。实施生育保险制度。持续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简化生育津贴申领程序。参保职工生育三孩相关费用纳入生育保险范畴。加大政策执行力度,认真落实居民医保住院分娩定额补助和分娩合并症、并发症医疗保障政策。落实生育休假制度。引导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将生育友好作为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保障女性就业权益。认真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禁止用人单位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薪、辞退或单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增加住房供给支持。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针对符合二孩、三孩家庭发放普惠消费券。
二、提高生育服务能力
营造友好氛围,提高生育意愿。安徽省2024年优化生育政策服务项目资金拟拨付给灵璧县30.7万元,用于针对育龄人群开展宣传和咨询服务,提高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知晓率,新型婚育文化蔚然成风,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逐步形成。加强母婴体系建设,促进安全保障。加强医疗机构妇幼保健专科建设,完成县域急救专家团队组建,畅通转诊救治绿色通道,提高临床救治能力。提升儿科服务水平,完善缺陷防治。实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落实围孕期、产前产后一体化管理服务,加强多学科协作,减少新生儿缺陷发生风险。促进全县儿科医疗水平提升, 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区域辐射和覆盖能力。
三、提升托育服务水平
实施托育服务民生工程,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600元/生·年 标准给予补贴;对民办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400元/生·年 标准给予补贴。县财政对每年新建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机构,给予总额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夯实城乡托育服务基础。按照安心托幼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标准规划、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并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旧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标准补齐托育服务设施。加强托育行业规范管理。落实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管理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和评估制度,加强托育机构动态管理,建立机构关停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
四、下一步将重点推动
一是推动党委政府层面高度重视人口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国情、国策意识,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定期研究重大人口问题,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经费投入和工作落实。二是推动部门之间加强工作协同。加强协同治理,围绕目标任务,及时研究制定优化生育政策的支持措施,深入推进改革,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做好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和权益维护、家庭健康促进等工作。三是推动基层服务网络建立健全。加强基层人口工作队伍建设,选配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村(居)民委员会确定专门人员从事计划生育日常工作,落实相关待遇,提升服务能力。四是推动政策宣传和引导。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人口的结构性变化,弘扬主旋律,汇聚正能量,及时妥善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氛围。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破除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构建新型婚育文化。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灵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0557-6025807
灵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