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翠芳代表:
您提出的《医养结合,打造乡镇康养特色街区》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促进医疗卫生资源与养老服务的有效对接,推动医、康、养、护深度融合发展,灵璧县卫健委不断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深入发展,丰富医养结合服务项目和内容,增加医养结合资源供给。现将我县在落实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已落实措施
(一)完善养老服务设施
根据《灵璧县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我县已投资近两千万元用于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我县规划建成城市老年食堂3个(灵城镇2个、开发区1个)、助餐点24个(灵城镇17个、开发区7个);新建农村老年食堂2个(韦集镇1个、杨疃镇1个)、助餐点12个(韦集镇6个,杨疃镇6个),为提升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供餐能力,面向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的敬老院助餐点28个。通过分步实施,逐步构建布局平衡、方便可及的城乡老年助餐体系。全县共有医养结合机构2家,省级优质医养结合示范机构1家,现已建成养老床位8125张,其中护理型床位4063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已达45.1张,护理型床位占比高达50%,养老机构与卫生院医养签约率达到100%。全县2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已设立老年病科2家,老年病科、老年人绿色通道设立占比达100%。
(二)规范运营养老服务“三级中心”
建成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个,20个乡镇(开发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全覆盖,建设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15个。建成“两类人员入住点”1个,为全县特困老人及贫困老人中的全失能人员提供包括预防保健、健康管理、医疗救治、康复护理和日常生活照护等服务。按照就近便利、互利互惠的原则,9个敬老院、10所社会办老年公寓与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建立协议合作关系,养老机构与卫生院医养签约率已达到100%。
(三)完成优质医养结合示范单位创建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优质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卫发〔2021〕25号)文件精神,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实际,2023年申报灵璧县集中供养中心为优质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单位,并于 2023年9月8日通过省级验收,今年,我们结合实际,择优申报了灵璧县韦集镇卫生院、下楼镇卫生院、黄湾镇卫生院为2024年优质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单位,不断推进我县医养结合优质示范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四)完成省、市示范性老年友好社区创建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老龄办《关于开展2023年安徽省示范性老年友好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皖卫函〔2023〕60号)文件要求,我县在自愿申报、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经逐级审核和公示,创建省级示范性老年友好社区两个,分别为灵城镇亢田村和向阳镇武圩村。市级老年示范性友好社区四个,分别为灵城镇亢田村、向阳镇武圩村、渔沟镇中菜村和灵城镇东北社区。完成了创建任务,达到目标考核要求。
二、正在落实措施
1、老年医院、康复医院和护理院(中心)建设推进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安徽省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徽省贯彻落实(“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实施方案》皖卫函〔2022〕205号文件要求,按照省推进计划,结合我们具体情况,灵璧县上报省计划到2025年建设一个护理院,此项工作正在积极筹备,目前全市各县区都处在积极推进阶段。
2.加强医疗养老资源共享。为统筹利用全县医疗、养老等服务资源,优化服务衔接,推动社区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扶残助残等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布局、资源共享。我县将大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镇卫生院与养老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残疾人照护机构统筹规划、毗邻建设,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实现资源共享、服务衔接。鼓励基层积极探索相关机构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机制,支持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拓展医养结合功能,为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家庭病床、中医药等医疗卫生服务,创新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的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模式。支持城镇现有空闲商业用房、厂房、校舍、办公用房、培训设施及其他设施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并适用过渡期政策,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支持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医养结合项目,到2025年,打造1—2个转型示范项目。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灵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0557-6025916
灵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