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丽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意见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我委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提案非常好,对于当前村卫生室群众就医的问题提得非常准确,十分有力促进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发展。您提出的建议中的一、二两点主要涉及到医保政策,已有医保部门进行答复,现就您所提建议涉及卫健部门的内容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持续不断加大对村卫生室的建设投入
1.积极谋划,推进老旧村卫生室的新建。目前全县建设306个村卫生室,其中2014年以来新建了96个村卫生室,建设面积200平方米,实现了十室一场高标准建设。剩余210个村室都是2010年左右建设的,面积在100平方米左右。目前服务老化严重,面积不足,影响基层医疗服务开展。我委在2022年开始谋划对老旧村卫生室进行新建,目前经过摸底,有建设需求,并且有建设土地的137个,还有60个村卫生室需要维修。我委已积极向县政府汇报,争取项目资金。6月14日县政府召开了村卫生室提升改造项目融资工作推进会。由国资集团负责项目申请,农发行负责政策资金支持,目前正在推进之中。
2.强化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我委一直十分重视村卫生室的建设与管理,为规范村卫生室管理,我委近年连续出台了《灵璧县进一步规范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灵璧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灵璧县村级卫生机构及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认真做好村卫生室财务管理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为做好村室规范管理,保障群众的看病就医需求夯实了基础。要求各卫生院强化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做到服务规范、报销及时、用药安全。2021—2023年通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的开展,全县306个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已全部达标,3年来共计投入资金280万余元,为306个村卫生室统一采购配备了306个药品冷藏柜、306套中医药服务设备(每个村室配备特定电磁波治疗仪一台,拔火罐、艾灸盒、刮痧板各一套),电脑128台、打印机128台、生化分析仪6台。目前,全县所有的村卫生室设施设备配备基本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3.实现村级医疗有保障。通过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的人员、设备、药品、收入都有保障。经了解,目前全县所有的行政村都设有村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都至少有1-2名合格村医,全县平均每个村室2.7个工作人员,村卫生室药品全部实现卫生院平台统一采购,我们在全市率先实现了县乡村三级医疗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医保结算系统全覆盖,全县村卫生室实现了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要求。村卫生室业务收入由一般诊疗费、基本公卫服务补助、药品零差率补助、家庭医生签约补贴等4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公卫服务补助、药品零差率补助是国家专项补助。目前村卫生室基本实现了基础补贴加绩效考核资金发放的资金分配形式,实现了按劳分配,体现了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资金分配原则。
二、强化村医队伍建设
1.实现乡村医生“县招乡聘村用”。2024年5月份,我委制定出台《灵璧县乡村医生招聘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按照每千服务人口配备1个村医的标准,对全县村医配置短缺的卫生室,每年采取县统一招聘的方式予以配足配齐。目前正在进行人员报名阶段。
2.提升村医的学历教育。对乡村医生学历较低的人员进行在职学历提升教育,计划利用2年时间实现一村1个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2023年8月份我省开展村医大专学历提升,我县共录取142人,录取传统师承人员10人,3年后将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
3.做好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创新完善村医队伍培养机制,弥补我省乡村医生短缺,扩大村医队伍来源。按照省卫健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工作的通知》(皖卫函〔2024〕405号)要求,我县积极组织开展2024年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招录报名工作,利用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面向社会大众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及解答,我县本年度培养计划为:皖北卫生职业学院临床医学专业16人。共有44人完成定向乡村医生志愿填报。5月8日,组织录取考生签订《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就业协议书》。
三、强化监管,不断规范执业行为
2024年根据省、市卫健委工作要求,为切实提高我县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更好服务城乡居民健康。针对当前我县卫生院、村卫生室诊疗服务,以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了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服务活动的通知》(灵卫建﹝2024﹞31号)文件,明确活动开展内容、要求、时间。全面排查从业人员,规范基层医疗服务,依约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实做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强化督查指导,提供方便快捷、安全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保障群众就医需求。
各卫生院对照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服务活动的内容,立即对本级开展自查,以及对村卫生室(站)开展督查。县级开展全覆盖督查,卫生监督牵头负责全面排查从业人员、医保报销情况,严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临床医师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医政股牵头负责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服务,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质量安全督查,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要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推进完善电子处方,规范抗生素、维生素、激素及输液等药物应用。基卫股牵头负责对基本公卫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督查,严禁出现未提供服务但有服务记录、已死亡人员仍然存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服务记录等虚假服务问题,严禁出现拖欠村医补助问题。对虚假服务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绝不手软。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灵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0557-6031866
灵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