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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灵璧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1号建议的答复

文章来源:灵璧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12-06 15:19 责任编辑: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尹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园区企业低效用地认定标准和处置办法推动园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不断提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园区土地集约利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议案对于推动园区土地集约利用、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县工信局将积极履行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共同推动园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不断提升。

作为负责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职能部门,我局积极推动“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对规上工业企业及占地5亩及以上规下工业企业从亩均税收、亩均营收等6个指标开展亩均效益评价,并设置A、B、C、D四档2023年度亩均税收5.28万元/亩,较2022年度同比增长17.59%。除18家采矿、水电气类企业参评不定档外,其余企业最终评价为A类22家、B类52家、C类24家、D类8家。

对于A、B类企业,努力发挥亩均效益评价导向作用,推动差别化政策的落实,在项目申报、扶持、人才引育等方面进行倾斜;引导C、D类企业转型升级或引进新企业盘活闲置资源。同时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摸清家底。配合自规局、开发区等部门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明确低效用地总量全面摸排园区低效用地土地数量以及具体分布位置梳理企业的生产经营、项目投资、土地使用等情况,建立详细工作台账查清成因低效闲置资产大多为发展过程中遗留问题,如用地协议约束力不强等原因除此之外,近年来受国际形势、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部分企业倒闭分类施策按照“一企一策”制定低效用地处置方案,对每宗低效用地明确处置措施、时间节点、责任单位等,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是“存量”换“增量”。依法收回一批针对部分企业原批用土地低效使用的问题积极参与相关专班,认真履职,与企业协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按程序收回低效使用的土地,再通过“招拍挂”的方式转让给新招商项目。招商引资一批主动与新引进企业联络沟通,当好红娘”,解决闲置土地资源浪费与新招引入园项目用地指标紧张、落地难这一矛盾。引导帮扶一批加大走访调研,一些长期停产的“僵尸”企业,鼓励并帮扶企业包装闲置资产项目,主动走出去对接并邀请关联企业实地考察,通过项目合作开发等方式,引入新的投资主体,做好盘活

三是严格用地标准。严格准入机制充分发挥我县项目联审会议制度,对新招引的工业项目控制投资强度、容积率等指标,健全项目批后监管和违约追究制度。创新用地方式引导企业采用“先租后让后买”的方式建设厂房,降低土地低效利用、厂房闲置的风险。推行“亩均论英雄”建立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体系,按照亩均效益差异化配置资源要素,倒逼企业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双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紧密配合县自规局、住建局、开发区等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园区企业低效用地认定标准和处置办法的制定,做好低效工业企业的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倒逼企业转型升级,提升园区土地集约化利用水平。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灵璧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557-6666126

                           

灵璧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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