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已由灵璧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2023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财政工作聚焦落实政府工作目标,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助力县域经济转型升级。
--完成收入年度目标
围绕年度目标,不断强化收入预期管理,做好收入定期调度,全力以赴实现财政收入预算目标。2023年,全县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4362万元,占全年预算的109%,较上年同期增收31456万元,同比增加22.01%。
--落实基本民生政策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不断强化财政保障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2023年,全县民生类支出562350万元,占全县总支出的87.34%,较上年同期增支10600万元,同比增加1.9%。
--预算坚持有保有压
2023年进一步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全县各部门压减一般性支出,统筹用于重点领域支出,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足额编制“三保”预算,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的优先位置。
--规范国有资产管理
组织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和房屋资产专项清查等检查,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年报编制,进一步摸清全县资产家底。
--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全流程覆盖,加强事前目标申报、事中监控、事后自评体系建设,在预决算公开中同步公开项目绩效;加大第三方专业机构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参与度,对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绩效开展评价,共评价项目和部门23个。
一、县级预算执行及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县级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228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47113万元的92.34%,比上年增收15684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643893万元,占预算619276万元的103.97%。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和调整方面
一是部分预算编制不科学;二是未按照规定的比例足额计提预备费;三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四是部分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追加预算指标,如部分乡镇使用拆迁补偿款支付单位报刊费、工会会费等;五是部分单位指标使用不规范。
2.收支预算执行方面
一是超预算支出;二是个别单位滞留非税收入;三是部分资金未及时、足额拨付;四是未按要求配套资金。
3.财政管理方面
一是部分资金未及时盘活使用;二是部分单位将应缴入非税账户的收入缴入代管账户。
4.政府性基金管理方面
未足额征收污水处理费。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方面
平台公司还款付息压力较大
6.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管理方面
部分单位水土保持补偿费未征收到位。
7.政策落实方面
一是部分人员多享受补贴;二是政府购买“喘息服务”未列入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三是特殊困难老人“周探访”未达标;四是个别镇养老服务中心公共场所和重点部位未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
8.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一是个别改扩建项目未批先建;二是部分工程超合同工期;三是工程价款不实;四是监管缺失,个别采购项目中部分采购设施丢失、闲置;五是个别项目未按照设计图纸施工。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实施了2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审计发现主要问题如下:
(一)预算管理方面。一是个别卫生院家庭医生有偿签约履约服务不到位;二是改变预算指标使用用途;三是个别补助资金发放不规范;四是个别部门工会经费未独立核算。
(二)项目建设管理方面。一是建设单位结算审查不严;二是个别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签订的补充协议中部分内容重复;三是违规转嫁咨询服务费;四是应扣未扣项目质保金。
(三)资金管理方面。一是结余专项资金未上缴财政;二是疫苗应收账款回笼不及时;三是部分资金拨付缓慢;四是支付工程劳务费等未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四)单位内控管理方面。个别支出未经集体研究。
三、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实施了2个工程竣工决算审计、1个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审计发现主要问题如下:
未批先建;未编制初步设计;招标控制价超概算、项目投资超概算;未按要求收取履约保证金;签证变更单审查审批手续不全、签证变更未履行审批程序;超合同工期;未及时编制竣工决算等问题。
四、以前年度审计整改情况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审计机关已依法作出处理,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要求相关部门单位按期整改。相关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坚持边审边改,有些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已得到整改。下一步,县审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落实整改。县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年底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五、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
(一)进一步提升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
(二)加大对预算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积极推进各项养老政策、医疗卫生政策的落实。
(四)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和污水处理费征缴工作,加快征缴进程。
(五)加强对中介机构结(决)算审核过程的监管,及时解决结(决)算审核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六)完善制度,构建整改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