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淑敏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凝聚创业青年力量,打造青年创新创业平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人才吸引机制
组织“才聚灵璧—产业人才招贤·高校行”活动。从3月份开始,我局抓住高校学生集中毕业求职黄金时期,采取举办专场招聘会或参加校园双选会的形式,组织企业走进高校,招聘即将毕业学生,助力产业发展。截止目前,已组织企业66家次走进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建筑大学、宿州学院、淮北师范大学、宿州职业技术学院、淮南师范大学、郑州大学、皖北卫生职业学院等院校,开展10次校园招聘,收到高校学生投递简历和应聘意向422人。在创业培训项目方面,相关工作由市级统一统筹安排,目前县级没有权限。
二、创业担保贷款
(一)政策规定
1.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对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指当年新招用的职工中,登记失业人员或实际处于失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分流人员、脱贫人口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 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可以申请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在国家规定的贷款额度、利率和贴息期限内,按照贷款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
2.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经营实体且证照齐全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均可在创业地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担保和贷款实际利率的50%贴息。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最多可贷3次。为使更多创业者享受政策,目前我县贷款期限暂定1年。
(二)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以来,我县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11亿元,全部按规定给予财政资金担保和贴息,切实解决了创业者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办理类别:A类
联系单位: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557-6020189、6022663
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5日